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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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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赵丙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赵丙贤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3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辰药业有限

  公司收购东港市康铭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进展情况

  由于骨疏康胶囊/颗粒销售收入高速增长,辽宁康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康辰)的产能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为满足骨疏康胶囊/颗粒的市场需求和生产需求,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7日和2020年9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东港市康铭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辰因厂区设施及产能无法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以500万元自有资金收购位于东港中药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的东港市康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实业)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康铭实业将成为辽宁康辰的全资子公司,康铭实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控股子公司辽宁康辰收购康铭实业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9月21日,辽宁康辰向东港市笙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丹东柏港实业有限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2020年10月13日,康铭实业在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与本次收购有关的股东、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变更登记手续,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和章程修订等备案手续,并取得变更(备案)通知书。

  本次收购完成后,康铭实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东港市康铭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彩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1MA0UHF200J

  注册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前阳镇振阳大街17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装饰材料、日用百货;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

  本次交易完成后,康铭实业为骨疏康胶囊/颗粒提升工艺技术和质量标准提供了完整的硬件准备,符合公司现代化、精益化生产的整体要求,并保有足够的空间快速扩充产能,其设计产能为骨疏康胶囊/颗粒合计4,500万盒/年,是辽宁康辰目前实际产能的近4倍,从而能够满足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骨疏康胶囊/颗粒凭借雄厚的市场基础、显著的疗效、卓越的安全性,以及处方药和OTC甲类“双跨”的优势,依托公司全终端、全模式的营销体系,聚焦骨质疏松的广阔市场,覆盖等级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全类别终端,销售收入实现高速增长的同时,在细分治疗领域的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目前,营销队伍士气高昂,团队潜能不断被激发,对骨疏康胶囊/颗粒销售收入高速增长充满信心。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骨疏康胶囊/颗粒“黄金单品”的价值,继续保持销售收入高速增长。另一方面,主要竞品受政策影响,尤其是可能对医保乙类OTC品种的政策性限制,使医保甲类且处方药与OTC“双跨”的骨疏康胶囊/颗粒未来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将抓住机遇,提前展开必要的推广行动,充分利用新增产能,推动骨疏康胶囊/颗粒销售收入再创新高。

  辽宁康辰也可以利用新增产能,服务公司其他同类剂型药品的生产。公司将继续探索和拓展加强骨疏康胶囊/颗粒与沃华?心可舒片等其他支柱产品之间资源共享、协同增效的新措施、新渠道。沃华?心可舒片、骨疏康胶囊/颗粒以其过硬的质量和明确的疗效,已分别在心脑血管和骨科治疗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渠道、客户资源。而心脑血管和骨科治疗领域均以中老年慢性病患者为主要消费者,具备协同增效和互相促进的强大基础,同时还可以搭载公司其他针对中老年患者的品种共同销售,形成具有强大市场竞争力的产品集群。公司将继续依托高效的全终端、全模式营销体系,促进支柱产品顺畅地共享渠道、资源和客户,实现协同增效的效果。

  二、备查文件

  (一)《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

  (二)东港市康铭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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