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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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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0-067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相关行使超额配售权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UBS AG London Branch(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部分行使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约定的超额配售权,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额外发行5,085,923份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o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每份GDR代表10股公司A股股票,相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为50,859,230股(以下简称“本次超额配售”)。

  ●本次超额配售的GDR对应的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41,859,230股。

  ●本次超额配售的GDR发行价格与初始发售的GDR价格一致,均为:每份26.46美元;证券全称:China Yangtze Power Co., Ltd.;GDR上市代码:CYPC。

  ●本次超额配售的GDR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日期预计为2020年10月19日(注: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所列日期均指北京时间)。

  ●稳定价格操作人预计于2020年10月19日(伦敦时间)向前期同意延迟交付所认购GDR的投资者交付本次超额配售的5,085,923份GDR。

  ●本次超额配售的GDR自2020年9月30日(伦敦时间)至2021年1月27日(伦敦时间)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以下简称“兑回限制期”)。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伦敦时间)发行69,100,000份GDR(行使超额配售权之前),并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因UBS AG London Branch(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部分行使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所约定的超额配售权,公司额外发行5,085,923份GDR。

  一、本次超额配售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稳定价格期为自本次发行的GDR最终价格确定之日(即伦敦时间2020年9月24日)起30日内。稳定价格期内,UBS AG London Branch(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要求公司额外发行5,085,923份GDR。稳定价格操作人预计于2020年10月19日(伦敦时间)向前期同意延迟交付所认购GDR的投资者交付本次超额配售的5,085,923份GDR。本次超额配售的基本情况具体可参阅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刊发的《关于发行全球存托凭证相关行使超额配售权及稳定价格期结束的公告》。

  二、本次超额配售前后股本及前10名股东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超额配售前,公司的总股本为22,691,000,000股,本次超额配售后,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22,741,859,230股。

  本次超额配售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超额配售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超额配售后,截至2020年10月14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为公司GDR存托人,GDR对应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依法登记在其名下;公司本次发行及本次超额配售的GDR自2020年9月30日(伦敦时间)至2021年1月27日(伦敦时间)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

  三、本次超额配售的GDR对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及股本结构变动

  (一)本次超额配售的GDR对应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上市情况

  本次超额配售的GDR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已于2020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存管,持有人为公司GDR存托人Citi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本次超额配售的GDR对应的境内新增基础证券A股股票数量为50,859,230股,将于2020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741,859,230股。

  (二)本次超额配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

  四、投资者注意事项

  鉴于本次超额配售的GDR的认购对象限于符合境内外相关监管规则的合格投资者,因此,本公告仅为A股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本次超额配售的相关信息而做出,不构成亦不得被视为是对任何投资者收购、购买或认购公司发行证券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根据境内的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及本次超额配售的GDR自2020年9月30日(伦敦时间)至2021年1月27日(伦敦时间)不得转换为A股股票。兑回限制期满后,GDR可以兑回为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售,可以兑回的GDR对应的A股数量上限为741,859,230股,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比例调整等原因导致GDR增加或者减少的,对应的A股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沪伦通GDR基础股票上市申请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材料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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