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0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周林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09,207,8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752,400.00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14,455,4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01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500万元变更为7,33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500万股变更为7,334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并对《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予以修订。
同时,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等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海象”)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海宁海象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40,000万元。
公司将与海宁海象签订借款协议,向其提供不超过15,445.54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专项用于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增资并提供借款。
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制度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期货交易管理制度》。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3.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3.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3.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3.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3.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8《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3.9《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总经理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3.10《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1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部审计制度》。
3.12《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3.13《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3.14《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15《关于制订〈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进行制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通过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拟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8,000.00万元及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产生的利息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6、《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854.25万元,具体投入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94,752,400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92.34万元,本次拟置换292.3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7、《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有关事项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上午10:00,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李强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海象”)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完成后,海宁海象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至人民币40,000万元。
公司将与海宁海象签订借款协议,向其提供不超过15,445.54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专项用于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公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改善全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海宁海象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提供借款人民币15,445.54万元,专项用于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的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拟实施“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拟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8,000.00万元及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产生的利息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营运资金需求,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对应的共计人民币8,000.00万元及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产生的利息收益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需求,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及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产生的利息收益补充流动资金。
5、《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854.25万元,具体投入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94,752,400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92.34万元,本次拟置换292.3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监事会意见: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854.2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292.34万元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5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9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现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请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09,207,8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752,400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14,455,4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01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5,500万元变更为7,334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5,500万股变更为7,334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予以修订,修订方案如下:
■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7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09,207,8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752,400.00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14,455,4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金融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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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1)理财产品虽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金融机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决策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决策文件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八、备查文件
1、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8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及自募集资金到账之日起产生的利息收益补充流动资金。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8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7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09,207,8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4,752,400.00元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为614,455,4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4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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