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4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濮耐股份A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358,115,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6460%。其中通过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1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358,115,8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6460%。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为12,860,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42%。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
注:本公告各表格中若比例合计项与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恩、张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5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人数为38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732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1%。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8.292万股,回购价格为2.9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注销3.440万股,回购价格为2.15元/股。
2、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根据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和《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6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和《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因离职等原因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于全景、马慧敏等38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1.732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时调整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截止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注销手续。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为840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4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1,241.50万股,预留208.50万股。
2、2017年4月19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详见《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3、2017年4月22日至2017年5月3日,公司对拟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
4、2017年5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的议案》,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调整发表了补充法律意见书,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40人调整为835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不变。
5、2017年5月6日,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6、2017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详见《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7、2017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35人调整为61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450万股调整为1,154.1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945.60万股。
8、2017年6月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详见《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9、2017年6月20日,公司已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61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45.60万股,授予价格3.08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6月6日,上市日为2017年6月26日。详见《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3)。
10、2018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认购对象已离职,且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能达成,本次拟回购注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95.88万股,回购价格为3.08元/股。
11、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12、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51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86.10万股,确定的授予日为2018年4月24日,授予价格为2.29元/股。详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13、2018年5月12日,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因部分认购对象已离职,且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能达成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95.88 万股。详见《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14、公司在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过程中,根据激励对象缴款后确定的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497人,实际授予股份数量为181.80万股,授予价格2.29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8年4月24日,上市日为2018年6月8日。详见《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
15、2019年7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相关解锁条件,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96人,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345.45万股。
16、2019年7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由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认购对象出现离职、依据考核结果不得全部解锁、新任监事而不适合作为激励对象等三种情形,本次拟回购注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8.7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01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22元/股。
17、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相关解锁条件,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82人,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345.578万股。
18、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议案》。由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认购对象出现离职、依据考核结果不得全部解锁等两种情形,本次拟回购注销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1.73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94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15元/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验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回购原因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原因是激励对象出现离职、依据考核结果不得全部解锁等两种情形。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及“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关于解除限售的考核依据、个人离职的处理依据、回购价格调整方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于全景、马慧敏等38人因出现离职、依据考核结果不得全部解锁等两种情形,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32万股。
2、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
(1)回购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包括两部分:一是首次授予部分8.292万股限制性股票,二是预留授予部分3.440万股限制性股票,两项合计11.732万股,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股数的1.02%,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2)回购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包括两部分:一是首次授予部分8.292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94元/股,二是预留授予部分3.44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15元/股。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因在2020年度进行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而在本次回购注销时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
3、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23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5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9月18日,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117,32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33,641,459.00元,股本人民币1,033,641,459.00元。
5、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1,033,758,779股变更为1,033,641,459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