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209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得新)于2020年9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93号),要求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贵部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开展对关注函中所涉及问题的核实及回复工作。由于《处罚决定书》认定的公司相关违法事项对公司前期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具有广泛的、重大的、系统的影响,并不局限于特定财务要素、账户、项目及盈亏性质的改变,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完成全部核实及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的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0年10月16日前回复上述关注函。公司将积极推进及尽快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210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人民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
期限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等涉嫌犯罪被公安部门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02),关于公告中提及的案件,公司已于近日收到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通知书》,内容如下:
“苏州市公安局移送起诉的你单位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一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自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24日。”
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