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各基金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对本基金管理人旗下35只公募基金参与存托凭证投资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明确投资范围包含存托凭证、增加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估值方法等内容,并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中进行相应更新及增加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揭示。涉及本次修订的基金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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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且履行了适当的程序。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t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文件。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gt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