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通知,获悉邹伟民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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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1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3%。本次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后,邹伟民先生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4,30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2.26%,占公司总股本的11.98%。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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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质押及未质押股份均不涉及股份被冻结情形,上述限售原因来自于高管锁定股及首发上市时作出的持股意向承诺。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邹伟民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邹伟民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邹伟民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邹伟民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