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或“公司”)于 2020 年9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491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10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及中介机构对关注函中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及回复。中介机构对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选资本”)进行函证,请优选资本提供《特别公告》及《加加并购基金合同》,截止目前,优选资本未对中介函证内容进行实质性回复,亦未配合提供《特别公告》及《加加并购基金合同》,故无法知悉《特别公告》及《加加并购基金合同》所述内容,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回复和对外披露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待资料完善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所报送《关注函》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所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公告。

  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