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9月2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飞行师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军先生为公司总飞行师,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刘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三日
附:刘军先生简历
刘军先生,1962年9月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十航空学校飞机驾驶专业毕业。
主要工作经历:1995年4月从部队转业进入山东航空公司工作,1996年12月任山东航空公司飞航部二中队副中队长,1997年8月任山东航空公司SAAB一中队副中队长,1998年6月任山东航空公司飞航部二中队中队长,2001年1月任山航股份飞航部五中队中队长,2003年1月任山航股份安技部副部长,2004年4月任山航股份飞行技术管理部副部长,2005年5月任山航股份航空安全运行监察部副部长,2007年8月任山航股份航空安全运行监察部部长,2009年2月任山航股份航空安全管理部总经理,2013年3月任山航股份重庆分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刘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了上述任职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