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于2020年10月10日收到《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关于拨付 2019 年度工业发展资金(地方财政贡献奖)的证明》,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加快工业发展若干规定(2019年修订)的通知》(海府【2019】55号)的规定,海口市制药厂收到2019 年度地方财政贡献奖共计 2704.41 万元。上述款项全部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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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该规定确认并划分补助类型,上述子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款与收益相关,合计2704.41 万元。
2、补助的确认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2704.41 万元计入公司当期损益,预计增加公司 2020 年度税前利润总额。
3、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