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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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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临2020-090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南瑞”)于2014年底与和顺都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都宝”)开展煤层气发电项目收益权互换业务。和顺都宝拥有天池20兆瓦煤层气发电项目及和顺正邦24兆瓦煤层气发电项目一期的两座已建成且正常并网发电的煤层气电站,武汉南瑞、和顺都宝以及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信托”)就上述两个煤层气发电项目达成收益权互换协议。华能信托为本次互换设立信托计划,合法受让上述项目特定资产收益权,并支付收益权互换价款(类似于本金);和顺都宝获得互换价款,在回购期内向华能信托直接支付收益权回购溢价款(类似于利息),在期末向华能信托支付回购款(类似于本金);武汉南瑞除需对进行收益权互换履行资金监管、项目运营情况监管之外,还负有差额补足义务。华能信托视和顺都宝的支付履约情况,向武汉南瑞支付浮动收益,或要求武汉南瑞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8日、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和《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

  目前,华能信托要求和顺都宝回购上述特定资产收益权并支付回购溢价款,武汉南瑞按原合同约定需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武汉南瑞与和顺都宝、华能信托签署《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1.甲方:和顺都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2.乙方: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

  3.丙方: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二)回购金额及支付方式

  1.回购本金:由乙方根据前述收益权互换相关协议的约定,乙方应当于2020年10月15日前向丙方支付回购本金人民币1.5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2.回购溢价款

  (1)金额:由甲方向丙方支付回购溢价款人民币24,7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柒拾伍万元)。

  (2)支付方式:甲方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分四次向丙方支付前述回购溢价款。

  (三)特定资产收益权及相关安排

  1.自乙方向丙方支付完毕回购本金之日起,乙方即取得本协议项下完整的特定资产收益权,甲方、丙方对此予以充分知晓。

  2.自乙方向丙方支付完毕回购本金之日起,乙方即取得甲方、担保人为确保甲方履行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义务而设立的相关担保权利,与办理抵押变更登记、质押变更登记的时间无关。

  (四)甲方履行回购义务

  1.自转让日后,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在其两方之间,原相关交易文件项下的投资期限延长12个月,即至2021年12月25日。与相关交易文件约定一致,投资期限可以提前届满或延长,具体以实际存续期限为准。

  2.投资期限届满,或者乙方或届时持有特定资产收益权的任何第三方依据相关合同的约定要求甲方提前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情况下,甲方应当按照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或向乙方或届时持有特定资产收益权的任何第三方支付回购价款(回购本金、回购溢价款)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为实现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等。

  3.自甲方将全部回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支付至乙方或届时持有特定资产收益权的任何第三方的指定账户之日起,特定资产收益权转回甲方享有。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是为了继续履行武汉南瑞与和顺都宝、华能信托已签署的煤层气发电项目收益权互换协议而签署,武汉南瑞依据本协议取得上述特定资产收益权,以及要求和顺都宝偿还标的债务、履行回购义务的权利,和顺都宝及相关方对此已提供担保。本协议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煤炭行业产能等影响,煤层气发电项目发电量存在一定的波动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国网英大     公告编号:2020-091号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网英大”)股东徐锦鑫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国网英大306,927,351股,占公司总股本5.37%(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后总股本调整计算)。其中上海置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信集团”)持有国网英大207,857,842股,上海置信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国网英大97,069,509股,杜筱燕女士持有国网英大2,000,000股。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徐锦鑫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3,115,8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收到徐锦鑫先生《关于减持计划执行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0年10月9日,徐锦鑫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票,减持计划已到期终止。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本减持股份计划期间内,徐锦鑫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不适用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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