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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 星期二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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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20-39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71.84亿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以及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为63.08亿元,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1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合肥美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美好”)为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好置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承担合肥市肥西县美好云玺项目开发建设工作。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董事长批准,合肥美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肥西支行”)办理固定资产贷款,用于美好云玺项目工程建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45亿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公司在2.564亿元的最高余额内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合肥美好以其项目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6亿元担保,且在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人及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长审批。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95.5亿元的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不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合肥美好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可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前,已使用担保额度为0亿元。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董事长审批,同意本次使用担保额度2.564亿元,累计使用额度2.564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936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2UAW8W25;企业名称:合肥美好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冯娴;注册资本:12,000万元;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0日;登记机关:肥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管委会紫蓬山风景区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9月30日,合肥美好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6,190.04万元,负债总额24,540.0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0,040.0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1,650.00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50万元。

  合肥美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负责开发合肥市肥西县美好云玺项目公司。经核实,合肥美好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及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贷款人:建设银行肥西支行;借款人:合肥美好

  (2)借款种类:固定资产贷款

  (3)借款用途:美好云玺项目建设。

  (4)借款金额和期限:人民币 2.45亿元,借款期限为三年。

  (5)借款利率: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基点,按季付息。

  (6)提款方式:按项目建设进度,申请用款。

  (7)担保:《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美好置业)、《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人:合肥美好)。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建设银行肥西支行;保证人:美好置业

  (2)被担保的主债权:在人民币2.564亿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合肥美好的债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3、最高额抵押合同

  (1)抵押权人:建设银行肥西支行;抵押人:合肥美好

  (2)被担保的主债权:在人民币3亿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建设银行肥西支行依据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合肥美好的债权。

  (3)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作为合肥美好的母公司,对该公司的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本次融资有利于合肥美好顺利筹措项目开发资金,推进公司在合肥市肥西县美好云玺项目的开发建设,保障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顺利实现。

  合肥美好所开发的美好云玺项目周边配套资源齐全,市场潜力较大,预计项目盈利前景良好,项目销售回款能够保证合肥美好按时、足额支付债务本息,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为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06亿元担保(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71.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01.47%。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为联营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3.17%。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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