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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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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25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或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141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0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0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盛南路1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0月28日

  至2020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述第1、2、4、5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建华、北京普华基业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沐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0月27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科学园路7号院3号楼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会期半天,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波电话:010-82898898  传真:010-82898886  邮编:102206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90      证券简称:康辰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140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该额度在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理财产品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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