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0-09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10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或文本方式于2020年10月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展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海淀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展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80,000万元,期限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