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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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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20-04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益阳高新区招商引资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项目性质:原厂搬迁扩建暨新项目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1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合同生效条件: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将会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风险提示:本合同项目内容为益阳科力远电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益阳科力远”)搬迁扩产暨新项目建设,是基于现有人员、技术、设备、市场需求的规模扩张和新品研发项目,总投资规模将通过自有资金、原有设备搬迁、对外融资以及政府补贴等方式分批投入。受当地产业政策、环评工作审批、市场及行业变化情况、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投资款分批投入时间、项目从银行和资本市场融资节奏、项目产能释放情况均面临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时间可能存在差异,合同产生效益的期间具有不确定性,对各年度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力远”)下属单位益阳科力远位于益阳高新区朝阳产业园,在高铁片区规划范围内,因目前高铁新城建设的推进,厂区面临搬迁。同时,因市场和未来发展需要,益阳科力远电池业务需扩大产能、转型升级,并依托公司动力电池技术研发、精益制造等方面的优势,拓展应用于锂动力电池领域的新型产业化项目。基于以上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8﹞6号)、《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工业投资促进产业发展的十条规定》(益高管发﹝2018﹞1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公司拟与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产业公司”)签订《益阳高新区招商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益阳高新区招商引资合同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合同签署后的待办事项,以及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需另行签订的相关协议,在本合同约定的核心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董事会授权委托公司经营层全权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司的设立、益阳科力远搬迁事项相关协议的签订等。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力远锂离子电池产业园(以下简称“项目”)

  (2)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8亿元。

  (3)项目建设内容:科力远整合产业资源,推动锂电池项目在高新区扩能及新型锂动力电池落户,并作为科力远锂电池事业发展的研发总部及首个产业基地。项目选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建设电动自行车、共享充电柜、智能家电等民用锂电池包、复合锂电池及电池包的生产基地。根据生产需求,配套建设生产厂房、试验室、以及公用配套设施等,建筑面积共计约12.4万平方米。

  2、项目用地与建设周期

  (1)用地位置及面积: 项目选址于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鱼形山路以南、园山路以东、蒲塘路以北,净用地面积约260亩(最终以土地发证面积为准)。

  (2)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土地用途为工业,使用年限以国土部门确认的年限为准。

  (3)交付条件:“七通一平”净地交付,即通电、通市政道路、通自来水管网、通雨水管沟、通污水管沟、通通讯、通天然气及完成红线范围内场地平整。

  (4)出让方式:科力远通过挂牌方式受让上述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建设周期:12个月,自取得项目施工许可之日起计算。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甲方一: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路

  法定代表人:周郎

  2、甲方二: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孵化大楼十二、十三楼

  法定代表人:方孝军

  注册资本:10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市政公用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土地开发与整理;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引进、转让、劳务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本合同对方为政府机关及其控制的国有企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最近三年无业务往来。

  3、乙方为科力远。

  三、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高新区管委会积极协助科力远依法办理好在益阳高新区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立项、安评、环评、能评、国土、规划、建设及消防等相关手续。高新区管委会给予科力远1.5亿元的扶持资金,给予益阳科力远原厂区最高不超过2.5亿元搬迁补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土地收储、不动产拆迁损失、不可搬迁设备损失、可搬迁设备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支持。

  高新产业公司负责项目用地的土地平整、通水、通电、通讯和天然气的畅通,保障科力远项目正常施工。

  2、乙方主要权利义务

  (1)科力远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在益阳高新区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和纳税主体资格的科力远乙方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方。

  (2)科力远承诺自签订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动工,12个月内竣工并完成益阳科力远老厂搬迁及新园区的投产。

  (3)科力远承诺新园区自动工之日起5年内,累计总投资不低于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4)科力远承诺项目投产经营6年内所交税金扣除益阳科力远原厂缴税基数后的市、区两级留成部分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自项目投产之日起10年内,在益阳高新区累计纳税额扣除益阳科力远原厂缴税基数后的市、区两级留成部分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3、甲方主要违约责任

  对于科力远项目按照益阳市、高新区等相关政策支持文件要求,满足与税收贡献奖励政策无关的其他普惠性政策的,经科力远提出申请,高新区管委会应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向科力远发放补贴(奖励)。科力远不符合政策文件规定的条件,但提出补贴(奖励)申请的,高新区管委会有权不予发放补贴,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高新产业公司内部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用地红线内的场地平整和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临时用水、用电,以及投产前未按约定将给排水、电力、通讯、天然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到科力远项目用地红线边界,超过约定时间30个工作日的,则科力远有权要求高新产业公司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高新产业公司赔偿科力远直接经济损失(以有关票证资料确定的为准),其他间接损失或预期利益除外。同时,高新区管委会须追究高新产业公司相关责任人责任。

  4、乙方主要违约责任

  (1)科力远因可研、环评和安评、能评报告未通过审批或因企业投产后的环境污染、安全隐患所导致的企业关停、搬迁等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科力远自行承担。

  (2)科力远项目自动工之日起5年内,累计总投资未达到1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亿元)或自项目投产之日起10年内,缴纳的税收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累计未达到3亿元,则高新区管委会有权终止后续继续给予的各项扶持政策。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概由科力远自行负责。

  (3)科力远超过本合同约定60个工作日仍不能开工建设或者在开工建设后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根据批准的建设规划方案建成投产,经高新区管委会一次书面函告督促履约后,科力远仍未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高新区管委会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项目违约退出原则处理。土地部分闲置二年以上的,高新区管委会有权无偿收回。如因高新区管委会和高新产业公司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或终止,则科力远不承担违约责任。

  (4)因科力远原因,项目在益阳高新区经营未满10年或将原本在益阳高新区的纳税义务在益阳高新区以外其他地方履行,则高新区管委会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补贴、奖励等扶持资金。

  5、本合同的履约地: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争议解决方式:履行合同出现分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的,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7、合同生效条件: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项目内容为益阳科力远搬迁扩产暨新项目建设,是对益阳科力远原有电池产能规模的扩张,同时进行新产品研发,有助于扩大公司锂电产品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池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与经营业绩有着积极影响。

  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对合同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项目内容为益阳科力远搬迁扩产暨新项目建设,是基于现有人员、技术、设备、市场需求的规模扩张和新品研发项目,总投资规模将通过自有资金、原有设备搬迁、对外融资以及政府补贴等方式分批投入。受当地产业政策、环评工作审批、市场及行业变化情况、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项目投资款分批投入时间、项目从银行和资本市场融资节奏、项目产能释放情况均面临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由于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时间可能存在差异,合同产生效益的期间具有不确定性,对各年度业绩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案文件

  《益阳高新区招商引资合同书》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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