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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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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38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康”)拟引进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金控”)作为战略投资者,由重庆渝康原股东向华润金控转让其持有的重庆渝康 54%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前,重庆渝康持有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燃气”或“公司”)15%股份。2020年5月28日,华润金控与重庆渝康转让方股东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华润金控收购重庆渝康的54%的股权。2020年9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0]第331号),根据该决定书,对华润金控收购重庆渝康股权的交易不予禁止,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2020年10月9日,公司接到重庆渝康通知,重庆渝康已就本次交易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登记完成后,重庆渝康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华润金控,持有重庆渝康54%的股权。华润金控通过重庆渝康间接持有重庆燃气股份比例为 15.00%,联同一致行动人华润燃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已持有的重庆燃气 22.49%股份,华润金控间接持股以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润燃气投资对重庆燃气持股合计为37.49%。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40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详情,应阅读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

  ●预受要约申报代码:706068

  ●申报简称:重燃收购

  ●要约收购支付方式:现金

  ●要约收购价格:7.38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全面要约(972,600,000股,占重庆燃气已发行总股份的62.51%)

  ●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

  ●要约收购有效期: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12日

  ●要约收购期届满后,过户清算手续办理时间另行公告

  2020年10月9日,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燃气”或“公司”)收到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或“华润资产”)送达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根据相关规定,依据上述《要约收购报告书》,就本次收购人要约收购重庆燃气的有关事项作出申报公告如下:

  一、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收购的提示

  《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本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二)要约收购申报程序

  1、被收购公司名称: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重庆燃气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917.SH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5、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972,600,000股

  6、预定收购股份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62.51%

  7、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8、要约价格:7.38元/股

  9、 要约收购有效期:自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12日

  二、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7.38元/股。

  (二)计算基础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买入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重庆渝康因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54%股权,根据挂牌结果,确认华润金控为上述股权的受让方,华润金控与上述股权的转让方于2020年5月28日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本次重庆渝康股权转让的交易对价中,由重庆渝康持有重庆燃气15.00%股份的评估值折算的重庆燃气每股价值为7.46元/股。上述交易完成后,华润金控通过重庆渝康间接持有重庆燃气股权比例为15.00%,即本次股权转让中间接取得重庆燃气股票每股价格为7.46元/股。

  (2)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前30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提示性公告之日前30个交易日内,重庆燃气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6.74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7.46元/股。根据上市公司2020年6月12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经上市公司2020年5月21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56,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2,260,000元。目前上市公司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因此本次要约价格相应调整为7.38元/股。若重庆燃气在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706068

  2、申报价格:7.38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重庆燃气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手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再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上交所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到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四、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五、受要约人委托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的证券公司名称及其通讯方式

  接受要约的股东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撤回、结算、过户登记等事宜。

  六、要约收购期间的交易

  被收购公司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正常交易。

  七、要约收购手续费

  要约期限届满后,转受双方后续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时,所涉及的税费项目及标准参照A股交易执行。

  八、要约收购的清算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满后,公司将另行发布要约收购结果公告、要约收购清算公告(如有股份接受要约),请投资者关注要约收购资金到账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

  邮政编码:400020

  电话:023-67952837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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