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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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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35版)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近三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5、主要基本财务指标

  ■

  6、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总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总资产构成及所占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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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资产以非流动资产为主,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6.51%、68.59%、69.67%和71.81%,资产结构较为稳定,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为主,这与城市燃气行业基础设施投资大的经营特点相适应。

  2、负债构成及总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期末,总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的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9.84%、99.86%、66.68%和63.83%。2019年末,负债总额较大,主要系2019年新增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所致。

  3、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天然气运输收入、材料销售收入等。

  (2)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结构保持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在98%以上,与公司营业收入的结构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成本随着营业收入的变动而相应变动。

  (3)主营业务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业务类型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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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天然气销售业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重分别为93.33%、94.30%、93.80%和97.59%,是公司的主要毛利来源;天然气安装业务的毛利金额较小,并且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较为稳定。

  4、发行人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基本与公司营业收入相匹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200.70万元、22,203.58万元、28,460.83万元和7,263.87万元,并且均高于当期净利润,表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较强,经营业绩具有良好的现金流支撑。

  (2)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且逐年增加,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的影响,主要系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逐步加大对管网及加气站的投资建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主要系收到的股东增资款和银行借款等,筹资活动支付的现金主要系偿还银行借款和支付现金股利等。

  5、未来趋势的简要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重点突出、产品结构简单明确、盈利模式清晰可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市场空间较大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联合能源局组织编制的《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强勘探开发增加国内资源供给、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提高调峰储备能力、培育天然气市场和促进高效利用作为“十三五”期间重点任务。同时,该规划明确要求,2020年国内天然气综合保供能力达到3,600亿立方米以上,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达到8.3%-10%,城镇人口天然气气化率达到57%。

  (2)区域市场的规模优势,业务持续发展

  公司主要经营区域在新疆,享受“西部大开发”、“西气东输”、“一带一路”等一系列税收及产业政策支持。近年来,随着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日趋完善,以往限制公司业务发展的运输条件正在得到逐步改善,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在中央援疆、“一带一路”战略能源互通加快推进的大背景下,公司充分利用西部大开发重点区域资源储备丰富的优势,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整体战略布局,领先规划,进一步挖掘出潜在的市场空间。

  (3)自有高压管道优势

  公司逐步加大投入建设自有长输管道,可以及时将上游气源的天然气输配至各门站、LNG工厂和加气站。公司自有的长输管道,将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的区域扩张,在长输管道辐射区域内扩展新的销售区域,保障未来经营可持续的增长。目前本公司自行建有多条高压管道,其中包括了:(1)库尔勒中石油门站-开发区管网;(2)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计量站-尉犁县管线;(3)轮台县拉依苏中石油门站-拉依苏工业园管网;(4)和静县国泰鸿远能源有限公司门站-和静高压管线。

  (4)募投项目的建成投产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的投资项目与哈密地区的城市发展规划相契合。《哈密地区城镇燃气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30)》明确指出哈密地区(包括第十三师)中远期(2016-2030)要提高天然气气化率,基本实现天然气管网全覆盖,要建设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并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天然气企业。项目建成后,公司在哈密地区的市场将进一步得到巩固,同时在哈密地区的燃气管网覆盖面将大幅扩张,储输配能力将得以实质性提升,用户数量及供气规模均将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增加,形成公司未来数年的主要利润增长点。

  综合以上四方面因素,公司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及可持续盈利能力。

  (三)股利分配情况

  1、发行人报告期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7年7月20日,洪通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按公司股东的股权比例,派发现金股利20,000.00万元。

  2018年4月27日,洪通股份2017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按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3,150.00万元。

  2019年4月1日,洪通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按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派发现金股利15,000.00万元。

  3、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七、利润分配”。

  (四)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共14家直接控股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10家)、12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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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巴州洪通直接控股2家子公司,分别为巴州能源、铁门关洪通,具体情况如下:

  ①巴州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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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铁门关市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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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疆和静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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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新疆尉犁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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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巴州轮台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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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新疆和硕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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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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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16日,新疆锦泰亿正通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哈密洪通的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以1,14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洪通股份。转让完成后,哈密洪通成为洪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

  近年来,公司着力开拓哈密市场。哈密市是新疆通往内地各省区的必经要道,是G7京新高速、G30连霍高速、312国道、兰新铁路进入新疆的首要交通枢纽站,并且哈密洪通LNG加气站主要位于高速公路边的开口处,地理位置重要、优势明显。报告期内哈密洪通收入增长明显,哈密市场前景较好。因此,公司收购哈密洪通少数股权,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时加强对哈密洪通的控制、减少关联交易。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中京民信出具的以2018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京信评报字【2018】第474号”《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收购股权涉及的哈密洪通燃气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所评估的哈密洪通净资产值为定价依据,哈密洪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852.87万元。

  (7)新疆洪通燃气集团乌鲁木齐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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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乌市洪通直接控股4家子公司,分别为呼图壁洪通、玛纳斯洪通、安捷燃气、吐鲁番能源,报告期内注销1家控股子公司(沙湾洪通),具体情况如下:

  ①呼图壁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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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玛纳斯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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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昌吉市安捷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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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吐鲁番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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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沙湾洪通燃气有限公司(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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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湾洪通成立以后,未实际生产经营,因市场战略调整,于2018年6月注销。

  (8)巴州若羌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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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巴州且末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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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新源县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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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伊犁洪通燃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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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转A3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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