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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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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

  (上接A3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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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域名2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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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作为专业的化学原料制造企业,主要从事无机盐、兽用原料药等化学原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碳酸钾、碳酸氢钾、盐酸氨丙啉、含氟精细化学品等。

  1、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阳贵,公司股东陈旭君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也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阳贵和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旭君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2、本人愿意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直接或通过其他任何方式间接从事构成与股份公司业务有同业竞争的经营活动;

  3、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委派人员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未来如有在股份公司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将介绍给股份公司;对股份公司已进行建设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人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

  5、如未来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进行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本人将行使否决权,避免其与股份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以维护股份公司的利益;

  6、本人将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及其他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人同时采取或接受以下措施: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如有)、领取薪酬(如有);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7、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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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分别为280.92万元、167.88万元、180.77万元和90.35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68%、0.39%、0.39%和0.40%,占比较低。

  ① 关联交易的原因、合理性及价格的公允性

  A、成阳化工

  成阳化工生产的产品质量较高,能够满足公司产品对包装袋的要求,同时,成阳化工与本公司均位于建德市大洋镇,地理位置相近,有利于双方及时沟通,保证包装袋供应的及时性,公司于2002年开始向成阳化工采购包装袋,与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报告期内,成阳化工为公司提供包装袋的金额分别为150.46万元、167.88万元、180.77万元和90.35万元。

  成阳化工与公司均位于建德市大洋镇,距离较近,运输成本低,双方交易价格结合市场价和运输成本协商确定,价格公允。

  B、丛晟食品

  丛晟食品主营食品级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为满足本公司和子公司部分客户食品级氯化钾的采购需求,于2015年开始向丛晟食品采购食品级氯化钾后对外销售。2017年度,公司向丛晟食品采购金额为130.46万元,2017年丛晟食品停止生产,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未再向丛晟食品采购。

  丛晟食品与公司均位于建德市大洋镇,距离较近,运输成本低,同时2017年丛晟食品销售质量品级较低的产品给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与丛晟食品结合市场价、运输成品和产品品级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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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丛晟食品向公司租赁厂房和仓库用于生产食品级氯化钾,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蒸汽、水和电向公司采购。2017年度,丛晟食品向公司采购的金额为21.16万元,2017年丛晟食品停止生产,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未向公司采购。公司向丛晟食品销售蒸汽、水和电采用市场定价的原则,价格公允,且交易金额较小。

  丛晟食品经营范围为:生产:食品添加剂氯化钾、食品级氯化铵。服务:食品添加剂技术开发,食品级精制氯化钾技术开发,食品技术、生物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批发、零售:食品添加剂氯化钾、食品级氯化铵;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丛晟食品向公司采购蒸汽、水和电用于生产食品级氯化钾,与丛晟食品实际经营范围一致。

  (3)关联方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丛晟食品向子公司恒洋化工租赁厂房、仓库,圣持新材向公司租赁办公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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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丛晟食品和圣持新材为大洋生物参股子公司,为支持上述企业的发展,大洋生物向其租赁房产,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出租自有房屋,与主营业务无关,属于其他业务收入,且报告期内租赁很小,对公司经营独立性不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关联方向公司租赁房产价格参考周边同类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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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出于本公司融资的需要,关联方为本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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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向中国银行建德支行、中国银行杭州市城东支行、建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大洋信用社申请贷款时,银行要求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关联方采取保证担保、质押担保或抵押担保等增信措施。为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和信用等级,公司接受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目前市场上担保人为其投资的企业提供借款担保时,大多不会收取担保费用。因此,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具有必要性,未收取担保费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通过关联担保输送利益的情形。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曾发生非经营性的资金往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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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满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向员工拆借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经过多年的资金往来及归还借款,2017年,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金额较小,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截至2017年6月末,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入的资金已全部归还,之后未再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公司按照2012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向员工计付利息,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3、关联方往来款余额

  (1)应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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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关联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和其他流动负债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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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或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不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资金往来、为公司向银行取得融资借款提供担保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要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陈阳贵、汪贤玉、涂永福、仇永生、关卫军、郝炳炎、沈梦晖、张福利、张群华9名成员构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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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阳贵先生,195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年6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生产技术科科长、厂长、副董事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子公司泰洋化工执行董事,大洋有限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总经理,大洋生物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陈阳贵为建德市第十二届至第十八届人大代表,获得杭州市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杭州市劳动模范、浙江省杰出职业经理人“金马奖”称号、第九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建德市第一批“建功立德”先进个人等荣誉。

  汪贤玉先生,196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8年10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酸钾、焦磷酸钾车间操作工、质检员、生产技术科技术员、生产技术科长、副厂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厂长、副厂长、党委副书记,子公司泰洋化工监事,大洋有限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长,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建德市大洋镇城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监事,丛晟食品董事,大化生物董事,圣持新材执行董事;现任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任浙江省粘接技术协会理事会理事、丛晟食品董事。

  涂永福先生,195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76年6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机修负责人、机修车间主任、副厂长、机修车间主任、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大洋有限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建德市大洋自来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

  仇永生先生,196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81年12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酸钾车间操作工、班组长、碳酸钾车间副主任、计量能源科科长、供销科长、董事、经营副厂长,大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子公司浙江舜跃执行董事,建德市隆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浙江舜跃执行董事。

  关卫军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1985年5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碳酸钾车间副主任、计量能源科科长、董事、碳酸钾车间主任,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大洋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子公司大化生物监事会主席,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大化生物监事;现任大洋生物董事、副总经理。

  郝炳炎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1982年6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质管科副科长、科长、企业开发科科长、外贸科科长,大洋有限外贸科科长、信息部部长,大洋生物董事、信息部部长;现任大洋生物董事、信息部部长。

  沈梦晖先生,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1-2009年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等;2010年-2019年9月任职于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2019年10月至今担任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大洋生物独立董事;目前,沈梦晖同时还担任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德宝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东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滕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福利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1993年至今任职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历任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主任、研究员、博导、副院长、中心主任;2017年6月至今,担任大洋生物独立董事;目前,张福利同时还担任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荣耀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欣生源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群华先生,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5年至2000年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营业部职员;2000年至2004年担任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合伙人;2005年至2007年担任世源科技(嘉兴)医疗电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8年至2013年担任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4年至2020年5月担任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至今担任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6月至今,担任大洋生物独立董事;目前,张群华同时还担任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范富良、王国平、仇卸松构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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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富良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1988年6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磷制品车间操作工、计量能源科计量员、财务科材料会计、安全员、安保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大洋有限办公室主任、安保科科长,子公司大化生物监事,大洋生物办公室主任、安环部部长;现任大洋生物监事会主席、安环部部长。

  王国平先生,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9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质监科科员,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质检科科长,大洋有限技术部副部长、研发中心主任,大洋生物研发中心主任,子公司大化生物董事长、总经理,大洋生物监事,子公司福建舜跃董事,大化生物执行董事;现任大洋生物监事、研发中心主任,兼任浙江工业大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企业导师、浙江省发明协会理事、福建舜跃董事。王国平参与29项发明专利,在核心、专业期刊发表各类论文30余篇,累计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项目、863计划和国家火炬计划等科技攻关项目在内的国家、省部级科技项目10余项,曾入选2016年度杭州市“131”第一层次中青年人才、2014年建德市“282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荣获“浙江省劳动模范”、“杭州市劳动模范”、“杭州市突出贡献科技工作者”、“建德市工业党员标兵”等称号,获得“浙江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杭州市自然科技优秀学术成果奖”、“杭州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第四届建德市青年科技奖”和“建德市优秀人才奖”等奖项。

  仇卸松先生,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工程师。1985年5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酸钾车间操作工、班长、化验室化验员、磷制品车间负责人、制胶车间负责人、机修车间维修工、基建负责人、监事、技术科科员、基建设备科科长,子公司泰洋化工监事,大洋有限监事、基建设备科科长,建德市大洋自来水有限公司监事,子公司大化生物监事,大洋生物监事、基建设备综合部部长、基建部部长,子公司福建舜跃董事、副经理;现任大洋生物监事、基建部部长,兼任泰洋化工监事、福建舜跃董事、副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陈阳贵、汪贤玉、仇永生、关卫军、陈旭君、徐旭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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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阳贵、汪贤玉、仇永生和关卫军的详细简历见“七、(一)1、董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陈旭君女士,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2000年9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大洋有限财务部主办会计,大洋生物财务部副部长、财务总监;现任大洋生物财务总监。

  徐旭平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3年7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碳酸钾车间操作工、计量能源科科员、安全员、计量能源科副科长、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子公司泰洋化工总经理,子公司济源市大洋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洋生物监事会主席、发展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审计部部长、证券部部长,丛晟食品监事会主席;现任大洋生物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兼任丛晟食品监事会主席。

  4、核心技术人员

  钱雪明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8月进入大洋化工厂工作,历任大洋化工厂化验室化验员、技术科科员、技术科科长,大洋有限技术部部长,大洋生物技术工程发展部部长、技术工程部部长、总工程师;现任大洋生物总工程师。钱雪明参与9项发明专利,多次在核心、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以离子交换法低温自碳化碳酸钾生产工艺等课题获得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证书,获得“杭州市2010年优秀新产品新技术二等奖”、“杭州市2011年职工十大低碳技术创新成果奖”、“杭州市2003-2004年度先进科技工作者”、“2007-2008年度杭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杭州市劳动模范”、“杭州市优秀职工”等荣誉。

  王国平,详细简历见本节“七、(一)2、监事会成员”相关内容。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1)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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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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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朱纪陆已于2017年6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注2:汪贤高已于2017年3月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股份质押或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被冻结的情况。

  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陈阳贵直接持有公司5,317,26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82%,同时其配偶陈荣芳持有公司1,580,000股股份、其女儿陈旭君持有公司330,174股股份,陈阳贵及其直系亲属合计持有公司16.06%的股份。从股权结构来看,其余股东与陈阳贵持股比例差距较大。陈阳贵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较强控制力,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陈旭君为陈阳贵的直系亲属,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同时,为了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与持续性,陈阳贵与公司董事汪贤玉(持有公司6.40%股权)、仇永生(持有公司5.02%股权)、涂永福(持有公司3.91%股权)、关卫军(持有公司2.22%股权)、郝炳炎(持有公司1.78%股权)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任一方拟就相关事项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议案前,或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就该事项表决前,各方应当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协商先行统一表决意见;如果不能形成统一意见时,按照陈阳贵的意见为最终的表决意见。该一致行动期限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三十六个月止。为保证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性与持续性,陈荣芳、陈旭君、曾邵平、汪贤玉、仇永生、涂永福、关卫军、郝炳炎与陈阳贵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延长双方之间的一致行动期限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六十个月止。在协议有效期内,一致行动关系不得由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本协议所述与一致行动关系相关的所有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根据陈荣芳、陈旭君、曾邵平、汪贤玉、仇永生、涂永福、关卫军、郝炳炎与陈阳贵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陈阳贵与陈旭君合计控制公司35.77%的股份。

  根据陈阳贵、陈旭君、陈荣芳、曾邵平、汪贤玉、仇永生、涂永福、关卫军、郝炳炎出具的承诺,上述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上市后自愿锁定36个月。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及锁定期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满足发行条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阳贵的基本情况详见“七、(一)1、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旭君的基本情况详见“七、(一)3、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内容。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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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除上述兼职外,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司领薪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于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在公司领取税前薪酬或津贴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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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依法为在公司专职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缴纳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从关联企业领取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从关联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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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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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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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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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57.97万元、-85.12万元、420.84万元和195.53万元,占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15%、-1.20%、5.29%和3.78%,占比不大。

  (三)主要财务指标

  ■

  指标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母公司)÷总资产(母公司)×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普通股份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数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数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期末净资产×100%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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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计算方法:

  ①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②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与基本每股收益相同。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货币资金构成。2020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19年末增加3,797.92万元,增长14.30%,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票据等增加所致;2019年末,公司流动资产较2018年末变动不大;2018年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较2017年末增加4,612.30万元,增长20.61%,主要原因为占流动资产比重较大的应收票据、存货等增加所致。

  (2)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约占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的95.00%。

  (3)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应付职工薪酬、预收款项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占流动负债的比例达95%。

  (4)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由长期借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148.51万元、1,421.86万元、1,687.29万元和4,167.81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5%、8.83%、11.38%和21.38%。

  (5)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逾期偿还借款的情况,借款信誉良好。

  (6)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

  ■

  公司在业务规模不断增长的情况下,一贯重视对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的有效控制和货款回收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8.51次/年、10.61次/年、13.60次/年和14.95次/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且逐年提升,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19次/年、6.25次/年、5.68次/年和5.89次/年,存货周转率水平较高,存货周转状况良好。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下转A3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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