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信息披露

  (上接A10版)

  C.拆入资金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与关联方交通银行开展拆借业务(黄金租赁、盒式期权和外币拆借业务),形成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0万元、69,552.84万元、79,675.18万元和101,236.13万元,占拆入资金比例分别为0%、8.15%、3.31%和3.74%。

  D.发行收益凭证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向关联方发行收益凭证,形成应付收益凭证金额分别为670.00万元、1,209.10万元、4,884.70万元和830.00万元,占应付收益凭证比例分别为0.06%、0.08%、0.27%和0.05%。

  E.提供借款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公司向合营联营企业提供借款,形成其他资产余额分别为0万元、27,800.19万元、30,677.62万元和18,684.98万元,占其他资产比例分别为0%、26.69%、17.43%和17.10%。

  F.发行债券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和2020年6月末,关联方交通银行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债券形成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36,000.00万元、6,004.44万元、47,143.79万元和20,627.04万元,截至2020年6月末关联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债券形成应付债券余额为180.58万元,合计占应付债券比例分别为0.72%、0.10%、0.59%和0.20%。

  G.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各项资金往来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开展银行存款、回购业务、拆入资金、发行收益凭证和债券等均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向合营联营公司提供借款系为支持其经营资金需求,并相应收取资金成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各项资金往来按照市场化标准收取或支付利息,与公司同非关联方开展相关业务收取或支付的利率水平无重大差异,定价公允。

  ⑩向关联方支付费用及采购资产

  A.支付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业务及管理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

  B.采购经营性资产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向关联方恒生电子采购IT系统等经营性资产金额分别为448.29万元、1,410.27万元、1,490.67万元和502.35万元,占固定资产当年增加额的比例分别为3.11%、6.19%、6.01%和6.45%。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技术顾问费、软件系统维护费、业务拓展费等,以及采购IT系统等资产,为公司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相关商业安排参照市场同类业务标准,定价公允。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别为23,471.44万元、25,622.55万元、19,993.97万元和1,771.12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与关联方合作成立投资基金及相关公司

  2017年6月17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时任非执行董事查懋德的关联企业C.M.Capital Corporation(一家于1969年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成立的私人投资公司)及其联属公司(以下合称“CMC”)签约成立Global Bridge Capital USD Fund I, L.P.(“GBC Fund”或“该基金”),旨在对高科技行业的资产及证券进行股本投资。

  与成立该基金相关,本公司与CMC(通过各自控股子公司)成立Global Bridge Capital I GP, LLC作为该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该基金提供作出投资及撤资的决定;以及成立Global Bridge Capital Management, LLC作为该基金的管理公司(“管理公司”),为该基金及普通合伙人提供运营及投资管理服务。

  该基金的总规模预计为不超过500,000,000美元。该基金所有各方的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为60,606,060美元,其中本公司与CMC(通过各自控股子公司)分别认缴出资3,000.00万美元,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606,060美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与CMC(通过各自控股子公司)分别对该基金认缴出资5,000.00万美元,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44.93万美元。

  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已遵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披露规定。

  ②公益性捐赠

  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是开展慈善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报告期内,于2017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本公司对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资金分别为1,001.00万元、1,200.00万元、19,721.25万元和0万元,占营业外支出的比例分别为39.81%、28.26%、72.19%和0%。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的捐赠支出专注用于援助贫困地区,支持社区建设、改善教育质量、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及保护自然环境等公益慈善事业。

  2017年度至2019年度,公司各年度根据预算管理程序制定对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的捐赠预算,相关捐赠预算作为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构成经公司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就对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的各项实际捐赠,公司与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签署具体的捐赠协议,并履行相应的资金划出审批程序。针对预算外的捐赠支出,公司根据预算外的金额大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2019年度,公司对北京中金公益基金会的捐赠金额增加较多,主要由于公司将部分包销股票处置所产生的投资收益进行公益性捐赠。公司未来将根据自身经营情况,按照对外捐赠的内部审批程序,在践行社会责任的同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3、独立董事就公司关联交易的评价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按照交易发生时适用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及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最大利益。”

  4、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市场价格进行。公司报告期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和支出较小,占总收入和支出的比重较低,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持续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经营管理、业务发展和践行社会责任的需要开展,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

  公司所有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10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基本情况如下:

  ■

  注1:除彼得·诺兰外,本表格所述董事任期起始日期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或董事任职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之日(两者孰晚);根据于2020年3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证券法》、于2020年3月3日发布的《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18号),彼得·诺兰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再需要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因此其任期起始日期为2020年3月1日。

  公司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沈如军先生,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沈如军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沈先生自1982年1月至1984年12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江苏分行会计处工作人员;自1984年12月至1998年12月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江苏分行担任多个职位,包括会计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自1998年12月至2003年11月担任工商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自2003年11月至2008年7月担任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自2008年7月至2013年11月担任工商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自2013年11月至2015年3月担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行长;自2015年3月至2018年10月担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副行长,并自2018年6月至2018年10月担任交通银行执行董事;自2018年10月起担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及中央汇金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并自2020年6月起担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自2019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沈先生于2001年4月获得河海大学技术经济学院博士学位。

  黄朝晖先生,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黄朝晖先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管理委员会主席。黄先生自1988年7月至1998年1月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宁波市分行营业员、总行投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总行房地产信贷部高级经济学家、总行国际业务部副处长、总行办公室秘书处处长、高级经济师;自1998年2月至2013年2月于本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投资银行部执行负责人及联席负责人等;自2013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负责人;自2015年4月至2019年12月被委任为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自2019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执行官、管理委员会主席;自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黄先生现担任本公司多个子公司的董事。

  黄先生于1985年7月获得武汉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于1988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黄昊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黄昊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黄先生自1999年7月至2005年2月于国家外汇管理局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政策研究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团委书记(兼)等;自2005年2月起于中央汇金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资本市场部副主任、综合部国家开发银行股权管理处副主任及处主任、证券机构管理部董事总经理、副主任、证券机构管理部/保险机构管理部副主任、直管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股权管理二部副主任等,并自2020年4月起担任中央汇金综合管理部主任;自2005年9月至2013年1月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2年4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董事、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黄先生于1996年7月获得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9年5月获得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于2011年7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

  熊莲花女士,196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熊莲花女士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熊女士自1990年10月至1993年9月任职于交通银行湖北省黄石市支行;自1995年7月至2011年12月于中国人民银行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副处长、处长、副局级巡视员等;自2012年1月起任职于中央汇金,曾担任中央汇金综合管理部候任董事、处主任等;自2012年12月至2019年7月担任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董事;自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担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担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熊女士于1990年7月获得武汉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学士学位,于1995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学位。

  谭丽霞女士,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谭丽霞女士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谭女士为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谭女士自1992年8月起历任海尔集团公司多个职位,包括海外推进本部长、海尔集团公司首席财务官,现任海尔集团公司执行副总裁、万链共享领域平台领域主等;自2010年6月起担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12年4月起担任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3年11月至2019年3月担任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4年7月起担任海尔金控董事长;自2018年6月起担任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9年5月起担任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女士目前还担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常委、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和青岛市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副主席等。

  谭女士于1992年6月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1财政系,于2009年7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目前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学博士研究生。

  (1此前名称为中央财政金融学院。)

  段文务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段文务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段先生为正高级会计师。段先生自1998年7月至1998年12月担任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大潮实业公司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自1998年12月至2008年5月于云南大朝山水电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及副总经理;自2008年5月至2008年11月担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主任助理;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8月担任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0年8月至2014年8月担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副主任;自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担任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自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担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会计部主任;自2015年3月起担任国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担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财务部主任;自2016年12月至2020年6月担任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担任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担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月担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担任国投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9年4月起担任中投保总经理,并自2020年5月起担任中投保董事长;自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段先生于1990年7月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3年1月获得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刘力先生,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刘力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先生自1984年9月至1985年12月任教于北京钢铁学院;自1986年1月起任教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及其前身经济学院经济管理系,现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生导师;自2011年1月起担任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4年9月起担任交通银行独立董事;自2016年1月起担任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6月起担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先生于1984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物理学硕士学位,于1989年7月获得比利时天主教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萧伟强先生,195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萧伟强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萧先生于1979年加入毕马威英国曼彻斯特办事处,及于1986年5月调回毕马威香港事务所并于1993年7月成为毕马威香港事务所的合伙人。萧先生自2000年10月至2002年3月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首席合伙人;于2010年3月退任前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及华北地区首席合伙人;自2010年12月起担任国浩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1年5月起担任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2年6月起担任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4年3月至2020年8月担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5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5年6月起担任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15年11月起担任BHG Retail Trust Management Pte. Ltd.的独立董事。萧先生自1994年7月及1993年9月起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

  萧先生于1979年7月获得英国锡菲尔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heffield)经济、会计及金融管理学士学位。

  贲圣林先生,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贲圣林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贲先生自1994年9月至2005年1月于荷兰银行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流动资金业务中国区总经理等;自2005年2月至2010年3月于汇丰银行担任多个职位,包括金融机构业务中国区总经理、工商金融业务中国区总经理;自2010年4月至2014年4月担任摩根大通银行(中国)行长兼摩根大通环球企业银行全球领导小组成员;自2014年1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执行所长,并自2018年7月起担任联席所长;自2014年5月起任教于浙江大学,现为全职教授及博士生导师;自2014年8月起担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自2015年4月起担任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院长;自2015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自2015年9月起担任浙江互联网金融联合会联合主席;自2016年2月起担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12月起担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2017年11月起担任广东金融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自2018年1月起担任浙江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自2018年4月起担任浙江求是创新研究院院长;自2018年10月起担任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院长;自2018年12月起担任全国工商联国际合作委员会委员;自2019年7月起担任亚洲金融合作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特邀专家;自2019年11月起担任浙江大学-蚂蚁金服金融科技研究中心联合主任;自2020年6月起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贲先生于1987年7月获得清华大学工程学士学位,于1990年3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及于1994年8月获得美国普渡大学(Purdue University)经济学博士学位。

  彼得·诺兰(Peter Hugh Nolan)先生,1949年4月出生,英国国籍

  彼得·诺兰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诺兰先生获颁司令勋章。诺兰先生自1979年至1997年担任剑桥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讲师;自1997年至2012年担任剑桥大学Judge商学院Sinyi中国管理讲席教授;自2005年起担任中国高级管理培训项目主任;自2010年1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交通银行独立董事;自2012年至2016年担任剑桥大学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发展研究中心崇华中国发展学教授;自2016年起担任剑桥大学发展研究中心崇华中国发展学荣休教授;自2017年起担任剑桥大学耶稣学院中国中心主任;自2019年1月起担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自202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诺兰先生于1981年获得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2、监事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三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基本情况如下:

  ■

  注1:本表格所述监事任期起始日期指公司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批准或监事任职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之日(两者孰晚)。

  公司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高涛先生,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高涛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高先生自1991年6月至2005年5月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安徽省分行人力资源部副处长、总经理及淮南分行行长;自2005年5月至2005年9月担任中国建投证券重组工作组成员;自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担任中金财富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及副总裁;自2006年9月至2012年9月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副董事长;自2012年9月至2015年8月于中国建投担任副总裁;自2015年10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董事长;自2017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高先生于1986年7月获得安徽农业大学(此前名称为安徽农学院)学士学位,于2009年1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金立佐先生,195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金立佐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金先生自1994年6月至1995年8月担任本公司筹备组成员;自1995年8月至1999年5月担任Beijing Integrity Investment Consulting Ltd.董事长;自1999年5月至2004年8月担任Beijing Integrity Management Consulting Ltd.董事长;自2004年9月起担任北京控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08年8月至2012年3月担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1年8月至2013年8月担任华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2年8月起担任NetBrain Technologies Inc.董事;自2015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自2016年9月至2018年8月担任Beijing Integrity Management Consulting Ltd.(名誉)董事长;自2020年2月起担任大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先生于1982年1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11月获得英国牛津大学(The University of Oxford)经济学博士学位,是全英中国经济学会CEA(英国)创始会长。

  崔铮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崔铮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崔先生自2003年7月至2011年7月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企业战略部(法律部)业务主办、业务主管及高级业务主管等;崔先生于2011年7月加入中央汇金,历任中央汇金综合部经理、综合管理部/银行二部经理、高级副经理及法律合规处处长等职务,并自2020年2月起担任中央汇金综合管理部法律合规处处长;自2020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崔先生于2003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与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9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于2010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管理委员会成员、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总裁助理。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13名,基本情况如下:

  ■

  注1:本表格所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起始日期指公司董事会聘任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核准之日(两者孰晚)。

  黄朝晖先生简历请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之“1、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楚钢先生,1964年2月出生,美国国籍

  楚钢先生现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及管理委员会成员。楚先生自1993年9月至2008年8月于花旗集团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新兴市场风控经理、美国地方政府债券自营交易员、拉丁美洲股票衍生品交易负责人以及另类投资基金董事总经理;自2009年5月至2015年4月于本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研究部董事总经理、资本市场部执行负责人及副首席运营官等;自2015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及管理委员会成员。楚先生现担任本公司多个子公司的董事。

  楚先生于1987年7月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于1993年9月获得美国东北大学(Northeastern University)理论物理学博士学位。楚先生亦曾就读于美国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Leonard N. Stern School of Business of New York University)直至1997年6月。楚先生于2002年9月成为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的特许财务分析师。

  黄劲峰先生,1968年7月出生,英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黄劲峰先生现任本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及管理委员会成员。黄先生自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担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英国)审计、核算副经理等;自1995年8月至1997年5月担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审计、核算经理;自1997年7月至2000年2月担任香港汇丰银行资本市场财务经理、货币及外汇市场财务经理;自2000年3月至2002年12月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固定收益外汇及大宗商品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权益类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自2003年1月至2004年2月担任Goldman Sachs Japan Co., Ltd.日本产品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自2004年3月至2006年11月担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香港财务控制负责人、执行董事;自2006年12月至2008年6月担任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后台协调负责人、首席风险官;自2008年6月至2016年5月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资产管理部亚太区首席营运官、亚太除日本首席营运官、产品研发主管和董事总经理;自2016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管理部董事总经理;自2017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及管理委员会成员。黄先生现担任本公司多个子公司的董事。

  黄先生于1990年6月获得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机械工程专业学士学位。黄先生于1994年11月通过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考试和培训等专业要求,正式成为公会会员并注册为特许会计师;于1995年10月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要求,正式成为公会会员并注册为香港会计师。

  胡长生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胡长生先生现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胡先生自1998年12月至2005年12月于中国证监会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政策研究室综合处副处长、规划发展委员会委员(正处级)、机构监管部调研员、深圳专员办处长;自2005年12月至2010年4月担任银河证券董事、副董事长及代理总裁;自2005年12月至2008年1月担任中央汇金资本市场部副主任、主任;自2007年1月至2010年9月担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07年11月至2010年1月担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08年1月至2011年11月担任中央汇金非银行部资深业务主管及资本市场处主任;自2011年3月至2012年11月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11年11月起担任中投瑞石董事长;自2011年11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副董事长;自2011年12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总裁;自2012年3月至2019年11月担任中金财富证券执委会副主任;自2012年11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投长春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7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自2019年11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执委会主任。

  胡先生于1997年6月获得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经济学博士学位。

  黄海洲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黄海洲先生现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股票业务部负责人。黄先生自1994年4月至1994年12月担任香港中文大学讲师;自1995年1月至1998年6月担任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研究员;自1998年7月至2005年8月担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及高级经济学家;自2005年9月至2007年12月担任巴克莱资本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和研究负责人;自2007年12月至2013年5月担任本公司销售交易部联席负责人、研究部首席策略师及联席负责人;自2013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香港金融发展局首届委员;自2013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股票业务部负责人;自2015年4月起被委任为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黄先生现担任本公司多个子公司的董事。

  黄先生于1983年7月获得合肥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士学位,于1987年7月获得上海理工大学系统工程硕士学位及于1994年7月获得美国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 University)商学院博士学位。

  吴波先生,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吴波先生现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财富管理部负责人。吴先生自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担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自2002年7月至2004年4月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自2004年5月至2015年5月于本公司投资银行部任职,并担任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成长企业投资银行部执行负责人以及投资银行部营运团队成员等管理职位;自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7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富管理部负责人;自2017年3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副总裁;自2018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

  吴先生于1998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18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和美国西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王晟先生,197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王晟先生现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及投资银行部负责人。王先生于2002年7月加入本公司,并自2010年至2016年5月在本公司投资银行部担任重要管理职务,包括股本组负责人、业务开发委员会负责人、运营团队成员、公司保荐业务负责人。王先生自2016年6月至2020年3月担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负责人;自2018年3月至2020年3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2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及投资银行部负责人。

  王先生于2000年6月获得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学士学位,于2002年6月获得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

  张逢伟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张逢伟先生现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张先生自1991年7月至1996年3月担任STONE Group程序员及网络工程师;自1996年4月至2004年3月担任Bank One N.A.北京分行助理副总裁;自2004年4月至2017年5月于本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运作部高级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及执行负责人;自2011年3月至2015年2月担任浙商金汇信托首席风险官;自2017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张先生于1991年7月获得清华大学应用数学学士学位,于1997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陈刚先生,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

  陈刚先生现任本公司合规总监及法律合规部负责人。陈先生自1996年8月至2001年1月作为研究人员任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自2004年9月至2006年4月担任世泽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自2006年4月至2009年2月担任本公司合规律师;自2009年2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中金香港合规律师;自2010年1月至2014年1月担任中金美国证券法律部负责人;自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担任厚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16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并自2016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及合规总监。陈先生是纽约州执业律师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

  陈先生于1996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于2001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2004年5月获得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Law School)法学博士学位。

  马葵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马葵女士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及机构规制部负责人。马女士自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担任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会计;自1997年12月至1998年2月担任Valor Computeriged Systems技术翻译;自1998年4月至2011年8月于本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财务部负责人、市场风险部负责人、计划分析部负责人、运营支持部负责人及助理首席财务官;自2011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机构规制部负责人;自2015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马女士现担任本公司多个子公司的董事。

  马女士于1993年6月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合作专业学士学位,于1996年6月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硕士学位。

  孙男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孙男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孙先生于2003年7月加入本公司投资银行部,曾担任投资银行全球并购业务负责人、保荐业务负责人、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成员、投资银行运营团队成员及战略研究部负责人等职务;自202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自2020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孙先生于2001年获得清华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3年获得清华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

  徐翌成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徐翌成先生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及资产管理业务负责人。徐先生自2000年1月至2007年12月于本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及执行总经理,并于2008年1月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担任本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人;自2018年3月起担任中金财富证券董事;自2018年3月至2018年4月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担任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综合办公室部门负责人;自2018年4月至2020年5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20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

  徐先生于1997年7月获得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士学位,于2000年4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学位。

  杨新平女士,195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杨新平女士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及风险督察办公室主任。杨女士自1980年2月至1999年9月曾于中信律师事务所、美国宝维斯律师事务所北京办事处担任律师,并在中国、美国及澳大利亚的其他机构任职;自2000年6月至2004年4月担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人;自2001年1月至2003年9月担任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自2002年3月至2004年2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自2004年4月至2007年12月担任本公司合规管理部负责人;自2007年12月至2016年8月担任本公司合规总监;自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创新业务的专业评价专家;自2009年10月至2017年10月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12年12月至2016年10月及9月分别担任本公司于上交所及深交所的会员代表;自2013年12月至2019年2月担任北京证券业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自2017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助理;自2020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风险督察办公室主任。

  杨女士于1980年1月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学院英语系,于1981年1月获得北京国际经济管理学院经济英语培训中心英语专业文凭,于1986年5月获得美国康涅狄克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Connecticut School of Law)法律博士学位,于1991年5月获得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Cornell University Law School)法律硕士学位,于1993年5月获得澳洲悉尼大学法学院(Sydney University Law School)法律深造委员会法律专业文凭。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萧伟强先生持有本公司100,000股H股股份,约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002%,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萧伟强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均持有本公司100,000股H股股份。

  公司部分在册员工(含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根据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购买投资于公司H股股票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等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等的合计规模约为14.58亿元。

  此外,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的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央汇金直接持有公司1,936,155,680股内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2%,为公司控股股东2。

  (2此外,中央汇金还通过中国建投、建投投资和投资咨询间接持有公司2,734,800股内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中央汇金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938,890,480股内资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38%。)

  中央汇金是根据《公司法》于2003年12月16日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2,820,862.72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中央汇金的经营范围为:接受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中央汇金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中央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

  注1:2019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括本公司部分包销证券处置产生的投资收益人民币24,274.68万元;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包括将上述证券处置收益进行公益性捐赠产生的支出人民币22,621.25万元。

  注2:2020年1-6月,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包括本公司之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处置中投香港金控产生的投资收益人民币21,381.96万元。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系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要求确定和披露。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注:于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及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故无需披露稀释每股收益。其中2020年1-6月数据未年化。

  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系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为集团合并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母公司口径

  2、资产负债率(不含客户权益)=(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为集团合并口径;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不含客户权益)为母公司口径

  3、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期末净资产

  4、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具体计算公式详见“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三)偿债能力及流动性分析”之“2、流动性分析”

  5、长期投资比率=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权益合计

  6、固定资本比率=固定资产期末净值/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权益合计

  7、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工具持有人的权益

  8、总资产利润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总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期初和期末的平均余额

  9、营业费用率=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3、主要风险控制指标(母公司口径)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公司报告期各期末主要风险控制指标如下:

  ■

  注:

  1、核心净资本=净资产-优先股及永续次级债等-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2、附属净资本=借入的次级债(含永续次级债)×规定比例+/-中国证监会认定或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

  3、净资本=核心净资本+附属净资本

  4、风险覆盖率=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100%

  5、资本杠杆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100%

  6、流动性覆盖率=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100%

  7、净稳定资金率=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在预警标准范围内。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变动分析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3,781,194.96万元、27,542,054.04万元、34,497,124.29万元和43,817,493.32万元,主要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表示不适用或无对应金额,下同。

  公司的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应收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投资(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组成。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嵌入衍生工具不再从金融资产的主合同中分拆出来,而是将混合金融工具整体适用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包含三个基本的金融资产分类类别,即(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上述金融资产列报时分为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

  (下转A12版)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