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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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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7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被申请人”)于近日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和《冻结/查封扣押财产清单》[(2020)粤0106财保342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财产保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和《冻结/查封扣押财产清单》[(2020)粤0106财保342号],申请人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根公司”)与本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立根公司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本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7,177,719.67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担保人广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担保函信用担保。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将该申请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并作出裁定如下:

  1、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67,177,719.67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2、被查封财产在查封期间不得转移、转让、变卖或抵押。

  3、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相关通知,尚未能明确立根公司的主要仲裁请求。

  二、因本次财产保全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工商银行账户为新增冻结账户外,无其他新增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三、本次财产保全对公司的影响及解决措施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受到冻结账户实际受限金额合计人民币11,526,007.92元,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2、公司已安排相关人员尽快就上述冻结事项与银行、法院及仲裁委等有关方做进一步核实,并已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并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0)粤0106财保342号];

  2、《冻结/查封扣押财产清单》[(2020)粤0106财保342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7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1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原定于2020年10月13日前回复关注函,由于对关注函所提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核查,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预计于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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