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2日,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20年9月2日0:00起,至2020年9月30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招商中证银行份额、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未达到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份额总数的1/2(含1/2),未达到法定的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大会召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复牌
本基金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年10月9日)开市起开始停牌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结果公告发布日10:30复牌。因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结果公告发布日(即2020年10月10日)为非交易日,公告发布日后首个交易日(即2020年10月12日)开市起复牌。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中证银行A份额与招商中证银行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招商中证银行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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