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公告编号:2020—046

  转债代码:110045        转债简称:海澜转债

  转股代码:190045        转股简称:海澜转股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共有674,000元“海澜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4,89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2%。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外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949,75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8.3251%,占扣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后发行的可转债数量的99.9772%。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6号)核准,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公开发行了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亿元,期限6年。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08号”文同意,公司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7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海澜转债”,债券代码“110045”。

  (三)根据有关规定和《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海澜转债”自2019年1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2.40元/股。

  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海澜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2.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19—022)。

  公司于2020年7月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海澜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1.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0—030)。

  (四)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2日进行了可转债回售,回售价格为100.13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回售数量为49,574,000元(495,740张),回售金额为49,638,446.20元,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19年10月25日。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转股情况

  公司“海澜转债”转股期为自2019年1月21日至2024年7月12日。自2019年1月2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累计共有674,000元“海澜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54,895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12%。其中,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累计共有38,000元“海澜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23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7%。

  (二)未转股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外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2,949,752,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8.3251%,占扣除已回售的可转债后发行的可转债数量的99.9772%。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

  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公司已回购的股份100,430,228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0—034)。

  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10-86121071

  联系传真:0510-86126877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海澜之家    编号:2020—047

  债券代码:110045   债券简称:海澜转债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

  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经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作为一般出资人,自筹人民币4,500万元与主要出资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及其他一般出资人共同发起设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提示性公告》(临2017-018号)。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银行转交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704号)。根据该批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江苏银行在江苏省昆山市筹建苏银凯基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