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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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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ST安通 公告编号:2020-09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已于2020年9月11日裁定受理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重整,并指定安通控股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详见安通控股于2020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86)。现就重整进展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

  1.泉州中院于2020年9月1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公告,公告内容为受理安通控股重整、债权申报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相关事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已经于上述公告当日起继续进行债权申报登记和审查工作,安通控股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6日。截至2020年10月8日,已有67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共计人民币8,802,544,279.56元。

  3.根据泉州中院发布的公告,安通控股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4.在泉州中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管理人已经于2020年9月12日启动对安通控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接管工作。

  二、风险提示

  1.2019年12月18日,泉州中院分别裁定受理了广州东湾运输有限公司和福建世纪昆仑商贸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和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目前已处于重整进程中,债权人会议能否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

  4.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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