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C1三层键凯科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出席4人,以通讯方式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出席1人,以通讯方式出席2人;
3、 董事会秘书陈斌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韩磊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无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杰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群威,任谷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0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