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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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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3
债券代码:113595 债券简称:花王转债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20年9月29日公示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内部公示》。

  (1)公示内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 2020年10月8日,公示期共计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办公系统。

  (4)反馈方式: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书面函件等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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