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件,现将有关诉讼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粤0604民初24904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相关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被告: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基本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向公司发放了贷款,因公司未能依约偿还欠款本息,交通银行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令公司向交通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合计31,303,452.60元。(2)判令交通银行对公司提供抵押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街道塘头“斜地岗”的3处土地使用权和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的办公楼、宿舍、食堂、宿舍楼、车间5及灯管生产车间等7处房产折价、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令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3、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件应诉通知书》(2020)粤0604民初24904号及《民事起诉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参加诉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原告诉讼请求中主张对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因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债权人起诉及申请财产保全,该部分土地、房产目前处于查封状态,未被限制正常使用,故暂时不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但查封资产存在着后续被司法拍卖偿还债务的可能。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妥善处理债务问题及资产查封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