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0-077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7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日和2020年4月10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1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30,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7.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1,426.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4月10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805.31万股。回购期间,公司每5个连续交易日累计回购数量的最高值为49.12万股(对应期间为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9月30日),该回购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201.33万股)。
3、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0-078
债券代码:128070 债券简称:智能转债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转债代码:128070 转债简称:智能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9.51元/股
转股时间:2020年1月8日至2025年7月2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8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2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30亿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408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智能转债”,债券代码“12807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7月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1月8日至2025年7月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9.55元/股。
二、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6日。根据《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智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6月16日起由原来的9.55元/股调整为9.51元/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智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三、智能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0年第三季度,智能转债因转股减少27,700元(277张),转股数量为2,909股。截至2020年9月30日,智能转债剩余金额为229,807,300元,累计转股20,154股。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智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事务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510-88551877进行咨询。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0年9月30日“智能自控”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2020年9月30日“智能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