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81
转债代码:113559 转债简称:永创转债
转股代码:191559 转股简称:永创转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0 年9月30日,累计已有人民币187,000元永创转债转为公司普通股,累计转股数18,099股,占永创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41%。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永创转债金额为511,983,000元,占永创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635%。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7号)核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公开发行了512.1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1,217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1号文同意,公司51,217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1月10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永创转债”,债券代码“11355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永创转债”自2020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10.32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一)本次永创转债的转股期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本期间内永创转债转股的金额为人民币182,000元,本次因转股形成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7,619股,占永创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39,389,026股)的0.004%,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8,099股,占永创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439,389,026股)的0.0041%。
(二)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尚未转股的永创转债金额为511,983,000元,占永创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9.9635%。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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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永创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1-28057366
传真:0571-28028609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0-080
转债代码:113559 转债简称:永创转债
转股代码:191559 转股简称:永创转股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人民币3000万元(含)-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从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2020-068)。2020年7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2020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0),2020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1),2020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97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购买的最高价为9.33元/股、最低价为8.9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00.8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2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2%,购买的最高价为9.99元/股、最低价为8.9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910.4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