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收到股东平湖合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湖合波”)关于违规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平湖合波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中承诺本次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814,396股,因操作失误,在2020年9月30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2,100股,买入后因挂单自动成交,卖出公司股份8,000股。本次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操作的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前的持股情况说明
平湖合波持有公司股份1,508,14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60,033,854股的 0.5800%。平湖合波、上海蒲锐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蒲锐迪”)、上海颀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上海颀瑞”)及其一致行动人赵浩先生、平湖波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湖波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605,3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8.6932%。
公司于2020年9月3日披露了平湖合波的减持计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至纯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
2、本次违规操作的情况说明
平湖合波在上述减持计划公告的前提下,在实施减持操作过程中,因操作人员失误,导致于2020年9月30日上午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本公司股份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81%),并在增持公司股份后再次卖出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1%),前述违规操作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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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经与平湖合波核实,平湖合波在实施减持计划时,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票2,100股,在买入操作后,前期所挂卖单成交,卖出公司股票8,000股。
平湖合波发现上述误操作后,及时主动通知本公司,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处理,并出具了本次违规操作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3、本次减持后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股市收盘,平湖合波尚持有本公司股份1,115,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91%。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平湖合波的声明及承诺
公司获知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及时调查相关情况,经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对平湖合波违规操作公司股份的行为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平湖合波本次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2,100股,买入均价为36.36元/股;以当日卖出均价36.47元/股作为参考,计算所得收益为(36.47-36.36)*2100+36.47*8000=291,991元.
2、赵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湖合波、平湖波威、上海蒲锐迪及上海颀瑞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赵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湖合波、平湖波威、上海蒲锐迪及上海颀瑞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
公司要求相关人员定期巩固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赵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致歉声明
赵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湖合波、平湖波威、上海蒲锐迪及上海颀瑞就本次事件的致歉如下:
我们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后续我们将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