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李建湘、李清、宾建存、霍润和黄嘉辉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股东霍润女士和黄嘉辉先生计划2020年6月1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两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670,7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李建湘先生、李清女士和宾建存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三人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012,2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截至2020年10月8日,霍润女士、黄嘉辉先生、李建湘先生、李清女士和宾建存先生减持时间已经过半,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截至2020年10月8日,霍润女士和黄嘉辉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8,600股,减持后霍润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141,7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43%,黄嘉辉先生未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减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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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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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2020年10月8日,李建湘先生、李清女士和宾建存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74,800股,减持后李建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974,62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41%,减持后宾建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11,42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31%,李清女士未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减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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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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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李建湘先生、李清女士、宾建存先生、霍润女士和黄嘉辉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李建湘先生、李清女士、宾建存先生、霍润女士和黄嘉辉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建湘先生、李清女士、宾建存先生、霍润女士和黄嘉辉先生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建湘先生、李清女士和宾建存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霍润女士和黄嘉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