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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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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0-001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董事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授权有效期的延长,公司董事会拟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3)。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授权有效期的延长,公司董事会拟结合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3)。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0,491.8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3,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23,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5)。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6)。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慧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7)。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0-002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5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怀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30,491.8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3,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23,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5)。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 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6)。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0-003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0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5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变更为43,5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变更为43,5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0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以及2020年6月24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延长,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0-004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491.8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7,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7,734,905.6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9,765,09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5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不能满足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289号),截至2020年9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0,491.86万元。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491.8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28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福然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福然德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福然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信建投证券对福然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289号)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0-005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23,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7,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7,734,905.6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9,765,09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5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3,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23,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将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23,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且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0-006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独立董事发表了对此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7,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7,734,905.6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9,765,09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5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实施方式和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现金管理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等),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福然德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0-007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因工作需要,同意聘请陈慧莉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慧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慧莉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姓    名:陈慧莉

  联系电话:021-66898558

  传    真:021-66898889

  电子邮箱:zqb@scmfriend.com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18弄永景国际1号14楼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陈慧莉女士简历

  陈慧莉,女,1986年出生,硕士学历。2011 年6月至2016年6月担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经理;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爱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任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年3月加入公司证券部。陈慧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0-008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7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7,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7,734,905.6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9,765,094.3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5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本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

  注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未扣除的部分本次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简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为“乙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或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宝山支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5、公司、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6、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建投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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