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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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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6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拟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杨华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7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利率是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合正电子的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风险。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合正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8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财务资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原因

  合正电子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为促进合正电子的生产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及业务布局需要,公司为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向合正电子提供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整的授信额度提供了保证担保,授信期间为2019年9月4日起至2020年9月3日止。

  2020年5月18日,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签署的《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关于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公司同意在招商银行佛山分行向合正电子提供的上述授信期间届满之日起的一年内继续为合正电子向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行佛山分行等贷款银行提供合计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保证担保,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合正电子无法继续获得贷款银行提供的1亿元授信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同意合正电子可以在因贷款银行减少提供的授信额度内延迟支付不超过前述额度的交易对价。

  截至目前,贷款银行无法继续为合正电子提供授信额度,因此,公司基于《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且为了确保股权及债权转让交易的正常推进,拟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合正电子提供财务资助。

  (二)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财务资助期限:自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内

  4、财务资助利率:4.35%/年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财务资助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75944735

  法定代表人:罗剑平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5月6日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工业园甘李六路12号中海信创新产业城13栋B区5、7楼:13栋A区7楼

  主营业务:汽车电子产品、车载电脑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及购销;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罗剑平持有55%股权、郭依勤持有45%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合正电子总资产83,665.90万元,总负债82,989.10万元,资产负债率99.19%;2019年1-12月合正电子实现营业收入33,462.41万元,净利润-15,502.14万元。(以上数据经过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合正电子总资产82,540.51万元,总负债81,546.48万元,资产负债率98.80%;2020年1-6月合正电子实现营业收入17,815.86万元,净利润-2,457.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过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杨华先生、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陈嘉先生曾担任合正电子的董事,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郭依勤先生目前现任合正电子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合正电子构成关联关系,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为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其他说明:合正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风险防范措施

  1、借款期内,合正电子应当及时归还公司相应的本金及借款利息,否则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合正电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借款由合正电子的两名股东罗剑平、郭依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也将积极关注合正电子的经营情况,掌握其资金用途,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交易双方参照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存在利益转移的情形。

  五、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向合正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利率是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合正电子的资金管理,控制资金风险。我们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合正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合正电子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杨华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经审慎审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以自有资金拟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合正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财务资助,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已制定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且提交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杨华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向合正电子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十、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合正电子发生关联交易(不含本次)。

  十一、备查文件

  (一)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2日(星期一)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1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嘉

  2、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3、传真号码:0757-87744984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6”,投票简称为“盛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通常在客户端的“网络投票”栏目下进行操作,各券商界面有所差异,具体操作方式可咨询所在证券公司。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身份认证,个人投资者仅可通过服务密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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