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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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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12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天晨”)函告,获悉海立控股及青岛天晨已将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质押股份展期基本情况

  1、股东质押股份展期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海立控股和青岛天晨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除上述质押外,海立控股和青岛天晨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二)其他情况说明

  海立控股和青岛天晨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均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海立控股和青岛天晨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海立控股和青岛天晨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海立控股和青岛天晨对公司股份质押展期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12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近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函告,获悉博升优势已将所持有公司部分股票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博升优势及其一致行动人皮荃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其他情况说明

  博升优势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均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制的范围内,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博升优势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公司将持续关注博升优势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博升优势对公司解除质押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0-12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保证人”)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0年8月21日、2020年9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担保额度暨增加融资授信机构范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3,850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2020年8月2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及《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担保额度暨增加融资授信机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1)。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9月30日,公司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同意为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田”或“借款人”)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 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30日。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下列两项(以下称“被担保债务”):(1)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偿还和支付的本金(包括借款人在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借款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2)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以及保证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保证人为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海立田提供1,000万元的银行担保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2,16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68%。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2,16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68%。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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