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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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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监事
辞职及补选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3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监事

  辞职及补选董事、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长、部分董事和监事辞职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汪路平先生、董事金鼎先生、董事刘文琪先生、监事会主席张全先生、监事余群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中,汪路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职务,辞职后汪路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金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辞职后金鼎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刘文琪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刘文琪先生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将另行安排;张全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张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余群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余群建先生仍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对汪路平先生的辞职原因进行了核查,并对披露原因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以及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止本公告日,汪路平先生、金鼎先生、刘文琪先生、张全先生、余群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尚未履行或仍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汪路平先生、金鼎先生、刘文琪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全先生、余群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行,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张全先生、余群建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二、补选部分董事、监事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林上华先生、姚瑶女士、李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陈志浩先生、王炳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内容及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通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华通医药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4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于2020年9月25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9月3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过半数董事推选的董事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长汪路平先生、董事金鼎先生、董事刘文琪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林上华先生、姚瑶女士、李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上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林上华先生、姚瑶女士、李文华先生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上华,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1997年8月至2005年12月,在浙江省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就职。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科员。2009年1月至2018年7月,先后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副部长、部长;2018年8月至今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2013年1月至今任浙江之豇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浙江兴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任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林上华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林上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姚瑶,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01年8月至2014年11月先后任浙江省兴合集团公司财务部业务主办、副科长、科长;2014年12月至2018年11月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18年至今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浙江兴合商务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姚瑶女士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姚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李文华,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年10月至2006年4月先后任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支行员工、储蓄科副科长、近江分理处副主任、近江支行行长。2006年4月至2015年6月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资金科科长、财务会计部副经理。2010年7月至今先后任浙江农资集团投资发展有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先后任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杭州市西湖区民间融资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中新力合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4月至今任浙江泰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任浙江浙农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今任宁波谢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李文华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李文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5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9月25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9月30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全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全先生、监事余群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陈志浩先生、王炳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陈志浩先生、王炳武先生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志浩,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5年8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浙江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化肥部业务员、化肥部副经理。1999年12月至2001年1月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化肥二部经理兼浙江宁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6年2月任浙江宁丰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2月至2008年3月任浙江宁丰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3月至2015年5月先后任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008年5月至2017年6月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6月至2020年9月任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至今任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浙江浙农仓储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浙农农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任浙江浙农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浙农创投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今任浙江浙农仓储物流配送有限公司桐乡分公司董事长。

  陈志浩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陈志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炳武,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财务会计师。2007年7月至2008年11月任浙江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外派财务经理。2008年11月至2010年3月任杭州鑫晨服饰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0年3月至2017年2月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会计、纪检监察部干事、纪检监察部部长助理。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任杭州一鼓智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2017年4月至2017年5月任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任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内审副经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部)副科长。2019年12月至今任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浙江福士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王炳武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的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王炳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6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时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19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林上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姚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选举李文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1 选举陈志浩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 选举王炳武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并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三楼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0月20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琳

  电  话:0575-85565978

  传  真:0575-8556594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

  邮  编:312030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8 ;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3名(如议案1,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6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

  1.以上两项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或者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任意分配,投向一个或多个候选人。

  2.如果委托人对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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