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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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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0-045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30日下午1: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30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地点: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扎佐厂区办公楼三楼6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黄舸舸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提示性公告分别于2020年9月12日、2020年9月24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88人,代表股份304,802,4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2155%。其中:

  现场会议到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20名,代表股份205,577,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77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8人,代表股份99,224,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4406%。

  8、公司4名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示的各项提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8,045,0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830%;反对5,142,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71%;弃权1,615,1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560,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441%;反对5,142,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67%;弃权1,615,1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2%。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由股东逐项进行审议表决,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市工商投”)之间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投持有的196,444,902股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101,417,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56%;反对4,544,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38%;弃权2,395,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0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77,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27%;反对4,544,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43%;弃权2,395,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0%。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101,456,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314%;反对5,269,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31%;弃权1,631,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416,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92%;反对5,26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64%;弃权1,631,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44%。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01,290,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82%;反对5,271,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49%;弃权1,795,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250,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531%;反对5,27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83%;弃权1,795,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6%。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101,454,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96%;反对5,271,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49%;弃权1,631,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414,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74%;反对5,27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83%;弃权1,631,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44%。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01,419,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75%;反对5,142,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7%;弃权1,795,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79,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46%;反对5,142,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67%;弃权1,795,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6%。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101,581,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70%;反对5,144,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75%;弃权1,631,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541,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70%;反对5,144,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86%;弃权1,631,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44%。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101,525,6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950%;反对5,104,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6%;弃权1,727,6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4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485,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740%;反对5,104,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10%;弃权1,727,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0%。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01,583,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88%;反对5,142,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7%;弃权1,631,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5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543,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89%;反对5,142,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67%;弃权1,631,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44%。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01,523,6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932%;反对5,180,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05%;弃权1,653,9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6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483,6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722%;反对5,180,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22%;弃权1,653,9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6%。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101,419,9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975%;反对5,142,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7%;弃权1,795,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6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79,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46%;反对5,142,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67%;弃权1,795,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86%。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投之间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投持有的196,444,902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1,294,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19%;反对5,269,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31%;弃权1,793,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254,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569%;反对5,269,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64%;弃权1,79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868%。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投之间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投持有的196,444,902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1,316,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018%;反对5,054,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45%;弃权1,987,0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276,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771%;反对5,054,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40%;弃权1,987,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89%。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投之间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投持有的196,444,902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1,294,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19%;反对5,181,5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19%;弃权1,881,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254,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569%;反对5,181,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36%;弃权1,881,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5%。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应对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投之间的关联交易,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投持有的196,444,902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1,314,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999%;反对5,056,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63%;弃权1,987,0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3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274,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752%;反对5,056,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59%;弃权1,987,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89%。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8,273,9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581%;反对4,609,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22%;弃权1,919,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9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789,0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594%;反对4,609,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53%;弃权1,919,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53%。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7,866,8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46%;反对5,054,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2%;弃权1,881,3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7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81,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65%;反对5,054,3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40%;弃权1,881,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5%。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8,181,2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77%;反对4,634,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4%;弃权1,987,0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696,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22%;反对4,634,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89%;弃权1,987,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89%。

  表决结果: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8,170,2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41%;反对4,645,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0%;弃权1,987,0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685,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19%;反对4,64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92%;弃权1,987,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89%。

  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8,170,2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41%;反对4,645,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0%;弃权1,987,0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685,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19%;反对4,645,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92%;弃权1,987,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89%。

  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审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98,170,24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41%;反对4,634,2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4%;弃权1,998,0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5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685,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19%;反对4,634,2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89%;弃权1,998,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大鹏、侯镇山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0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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