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莱英”)全资子公司吉林凯莱英医药化学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敦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专项补助资金人民币800.00万元。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5,962.03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以上。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并计入当期收益,上述相关政府补助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 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中,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5,962.03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上述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计入其他收益为人民币5,962.03万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的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5,962.03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有关政府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