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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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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0-071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境外)投资并签署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交易内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对全资子公司和信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和信”, 英文名称:Helmsmen Company Limited)增资的方式,由香港和信以11,630,792.46美元的总价向PIERER Mobility AG(以下简称“PMAG”或“目标公司”)的股东Pierer Konzerngesellschaft mbh收购约0.88%的少数股权。

  ●本次对外(境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尚需获得中国政府部门的备案。交易完成后可能会面临汇率波动,股权价值波动等风险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 前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8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境外)投资的议案》,同意通过香港和信以17,995,716.69美元(约合人民币11,337.30万元)的总价向KTM Industries AG(现更名为“PIERER Mobility AG”,以下简称“PMAG”)的大股东Pierer Industrie AG购买263,500股的少数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披露的《春风动力关于对外投资并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37)。2018年7月,该次投资事项已通过审批并完成交割。

  二、 本次对外(境外)投资概述

  根据长期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深入拓展海外市场,打造全球高端摩托品牌,同时巩固公司在大排量摩托车国内市场领军者地位,公司拟深化与PMAG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实现双方在技术、市场、成本等领域优势互补及协同效益。公司拟通过对全资子公司香港和信增资11,630,792.46美元,用以香港和信向PMAG的股东Pierer Konzerngesellschaft mbh收购约0.88%PMAG的少数股权,每股价格约58.5863美元。本次公司对香港和信增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此外,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担并支付各自的税金,包括但不限于由收购产生的任何销售税,印花税,增值税,使用税收,转让税,文件税,登记税或类似的税金以及其他费用和支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和信与Pierer Konzerngesellschaft mbh就该项目完成了投资协议的签署。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已经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对外(境外)投资企业介绍

  (一) 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被投资方为PMAG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53年,注册地址为A-4600Wels,Edisonstrasse1,Austria,并在Provincial CourtWels的商业登记处注册,注册编号为FN78112x,股本目前总价为22,538,674欧元,分为22,538,674股无面值无记名股票。PMAG是欧洲领先的摩托车生产商,目前于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维也纳证券交易所官方市场及瑞士证券交易所国际报告标准板块上市。PMAG集团主要生产竞赛摩托车、摩托车配件及高性能车辆配件,旗下共有三大摩托车品牌KTM、HUSQVARNA和GASGAS。

  目前,Pierer Industrie AG(由自然人大股东Stefan Pierer博士控股持有)持有目标公司60.00%的股权及投票权,剩余40%的股份于公开市场中自由流通,其中Pierer Konzerngesellschaft mbh持股比例约为4.2%。

  (二) 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欧元

  ■

  (三) 本次投资事项完成后,公司累计持有PMAG股票462,024 股,占其总股本2.05%股权。

  四、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受让标的:PMAG公司的198,524股(约0.88%)股份。

  2.收购价款:总投资额11,630,792.46美元。

  3.交割日及程序:现金(美元)出资,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依据投资协议规定,在卖方托管账户收到付款收据时,付款条件将被视为完成,且最晚不得晚于2020年12月15日。

  4.定价依据:本次交易价格主要依据本协议签订之日的前30日内计算得出的PMAG在瑞士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平均收盘价(瑞士法郎)。

  5.协议的终止:若公司未按照协议要求支付收购价款,则本协议可由Pierer Konzerngesellschaft mbh终止;若由于本协议规定的中国政府机关审批/备案程序未能适当完成,任一方均无需向另一方赔偿任何损失。

  6.优先购买权:在拟出售的PMAG股份依据协议转让完成后,Pierer Konzerngesellschaft mbh应就春风动力持有PMAG股份的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

  7.法律管辖:投资协议受奥地利共和国实体法律管辖并应依据奥地利共和国实体法律(排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奥地利国际私法法案》的适用)进行解释。

  8.协议签署日期及生效:投资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早在2018年已有过类似投资交易,本次投资属于对目标公司的股份增持行为,是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自身实际做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投资基于公司与PMAG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关系,实现双方在技术、市场等领域的优势互补,提升双方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综合实力,在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金,拓宽公司投资领域,获得资本增值收益。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稳定增长的需求,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 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交易价格主要依据本协议签订之日的前30日内计算得出的PIERER Mobility AG在瑞士证券交易所股票的平均收盘价(瑞士法郎),交易定价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PMAG与公司的长远合作发展,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

  七、 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为境外投资,存在地域环境、法律、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公司可能在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风险和挑战,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的投资决策和管理能力,努力将风险降到最低。

  2、PMAG公司股价受其经营情况、外围市场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相关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

  3、此次交易购入的股票价值以瑞士法郎计算,因此本次收购交易完成后公司所持股份总价值因汇率波动,会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

  4、本投资项目为对外投资,仍需要中国商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审批或审核,存在未获得批准的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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