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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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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0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ST大晟      公告编号:临2020-045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北一街28-1邮政综合楼6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周镇科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徐立坚先生因出差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井阳先生、财务总监王德祥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淘乐网络拟增资收购子公司行星网络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晓玲、王颖欣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经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质押股份拟违约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翊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翊辉投资”)的质权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将根据司法裁定对翊辉投资所质押的公司股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违约处置,合计不超过9,874,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926%。

  2020年8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华创证券自2020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期间,对翊辉投资持有的3,316,107股股份进行了处置,处置之后翊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3,441,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068%,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目前公司收到华创证券的通知,截至2020年9月28日,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3、翊辉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述减持公司股份事宜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日,翊辉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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