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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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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债务逾期及部分库存货物
可能涉及风险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7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债务逾期及部分库存货物

  可能涉及风险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7),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经公司财务部门统计核实,截至2020年9月24日,公司逾期债务合计394,974,881.42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74%,涉及被冻结银行账户12个。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9),公司约5.72亿元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

  公司现就《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7)及《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9)中有关内容补充如下:

  公司经营的业务板块包括贸易业务、糖制品业务、工业产品业务、民用产品业务和其他业务。目前,公司部分债务逾期以及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均为公司贸易业务。公司其余业务板块,包括:糖制品业务、工业产品业务、民用产品业务和其他业务均正常运作,未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因贸易业务需要而存放于辉丰仓和瑞丽仓的货物主要为对氯甲苯、邻氯甲苯、三氯吡啶醇钠和三氯乙酰氯等农药、化工原料。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事项,公司已将一名涉案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公司还将通过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公司权益。

  公司将根据后续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7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证券代码:000523)于2020年9月28日、9月29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异常,连续2个交易日累计偏离-20.2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如下:

  1、2020年9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对公司因关于涉及诉讼的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2020年9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补偿款(三期完成)的进展公告》,对公司收到广州总部天河区车陂地块交储补偿款的情况进行信息披露;披露了《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7),对公司因资金状况紧张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2020年9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19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兑付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8),对关于2019年度第一期债权融资计划兑付情况进行信息披露;披露了《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9),对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相关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2020年9月25日、9月28日,公司先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17号、118号),要求公司对上述《关于部分债务逾期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公司正在就关注函涉及问题进行相关核查,并将根据深交所要求报送关注函回复,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后及时披露。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补充之处。具体补充内容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债务逾期及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补充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0)。

  3、因公司披露的前述相关公告,已引起较多投资者关注及媒体报道,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涉及诉讼事项、债务逾期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影响,相关事项存在影响公司利润波动的风险。

  5、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0-07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11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原定于2020年9月30日回复关注函,由于对关注函所提有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核查,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预计于2020年10月15日前完成对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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