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0-104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24日以书面、邮件或通讯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冯丽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管亚梅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的申请。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冯丽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本公告日,冯丽艳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冯丽艳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了将积极报名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
冯丽艳女士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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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0年10月20日下午3:00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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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附:冯丽艳女士简历
冯丽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导师,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师;曾任河南中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河南正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郑州百瑞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信托主管会计,郑州大学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教师;现任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本次被提名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冯丽艳女士擅长会计和评估理论与实务,主要从事企业会计准则、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方向研究;出版教材3部;主持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河南省软科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基金、河南省社科联等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10余项;在《南开管理评论》、《管理学报》、《财经理论与实践》等专业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荣获“河南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冯丽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冯丽艳女士不属于“违法违规失信者”及“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0-105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或“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12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0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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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9月2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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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0月13日至2020年10月15日(上午9:00 -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3、登记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红太阳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畅先生、王露女士
联系电话:025-57883588
联系传真:025-57886828
电子邮箱:redsunir@163.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红太阳证券部)
邮政编码:21130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3、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5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0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受托人签字:【 】
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件及号码:【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本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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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