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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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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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修正),“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及“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备案。已于2020年9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的无异议函,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备案。
自新任督察长任职之日起,本公司总经理殷克胜先生不再代任督察长一职。
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