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公司”)股东刘江先生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4,349,44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7%,系刘江先生于2016年参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0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刘江先生减持股份计划,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0/4/10~2020/10/9),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4,791,1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7,395,566股。
2020年7月11日,公司披露了刘江先生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2020年9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刘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刘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39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过半。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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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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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先生为和泓置地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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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刘江先生根据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39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价格区间为11.68—13.01元/股,减持金额212,223,915.52元。
2、刘江先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528,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减持价格区间为11.63—13.96元/股,减持金额517,567,650.34元。
刘江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57,923,7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累计减持金额729,791,565.86元。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刘江先生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