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国金惠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0年9月2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2000-1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公司
2020年9月23日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金惠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管理费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金惠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证监会备案,决定调低国金惠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并对《基金合同》及《国金惠丰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管理费的调低
自2020年9月23日起,本公司决定降低本基金管理费,由“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变更为“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主要对《基金合同》中“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费用及税收”之“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内容进行了修订,拟变更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0.30%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三、《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本次主要对《托管协议》中“十一、基金费用”之“(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内容进行了修订,拟变更为: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内容,本公司将在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全文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0-2000-1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