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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全食品”)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大股东陈泽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冬雨女士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379,23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0%),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2020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020年9月22日,公司收到大股东陈泽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冬雨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在上述减持区间内,陈泽民先生及李冬雨女士共减持公司股份11,439,4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股份减持计划提前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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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陈泽民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及二级市场购买的股份等;
2、李冬雨女士减持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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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涉及的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陈泽民先生、李冬雨女士减持公司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陈泽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冬雨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