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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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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关于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销售机构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0年9月25日起,参加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9499)。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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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优惠活动内容

  本基金在上述各销售机构是否实行费率优惠,以及实施费率优惠活动的时间、具体折扣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各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上述销售机构所有,有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4、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九月二十三日

  关于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结果的公告

  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0年9月21日结束募集。截至2020年9月21日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利息)已超过募集规模上限50亿元人民币。

  根据《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并进行比例配售的公告》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 2020年9月21 日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本基金 2020年9月21日有效认购申请确认比例为53.071742%。

  2020年9月21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2020年9月21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销售机构退还给投资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gwfmc.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2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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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暂不开放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转换业务,开放时间将另行公告。

  (2)本基金的最短持有期限为一年。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7月10日,投资者认购份额的首个赎回申请起始日为2021年7月12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申购份额对应的赎回起始日从申购确认日起按此规则类推,具体计算规则详见下文关于份额持有期的表述,请投资者关注。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可赎回时间可能不同。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适用以下前端收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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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申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份额持有期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有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为一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该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次一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如该年无此对应日期,则取该年对应月份的最后一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因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无法在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按时开放办理该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的,该基金份额的一年持有期到期日顺延至不可抗力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一年持有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份额持有期后赎回不收取赎回费。每笔基金份额满一年持有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部(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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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9月25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费率优惠

  自2020年9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等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在2020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的《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0年9月25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9499)

  二、优惠活动内容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景顺长城安鑫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申购的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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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活动及有关限制,但应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公告。

  2、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公司官方微信服务号:IGWfund

  公司官方APP:景顺长城基金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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