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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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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19〕70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0年10月1日(星期四)至2020年10月8日(星期四)休市,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0年9月29日起暂停本基金代销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于2020年9月30日起暂停本基金直销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在本基金暂停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和转换转出。

  (2)本基金将于2020年10月9日起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0年9月28日申购本基金的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2020年9月29日)起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20年9月30日15:00前赎回本基金的份额享有该日和整个假期期间的收益,并于下一个开放日(2020年10月9日)起不享有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8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业务申请,及假期前未到账的赎回款项等,将顺延到2020年10月9日进行处理。

  (3)投资者如在节假日前或节假日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并提前足够时间提出赎回申请。敬请投资者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的不便。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及恢复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的《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财通财通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九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因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申购、赎回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下述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下述基金不开放。

  1、适用基金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502;C类:006503);

  财通新兴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522;C类:006523);

  财通中证香港红利等权投资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658;C类:006659);

  财通行业龙头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967;C类:006968)。

  2 、暂停时间及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2020年交易日安排,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至2020年10月8日(星期四)不提供港股通服务,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起照常开通港股通服务。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0年9月29日(星期二)至2020年10月8日(星期四)暂停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将于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起恢复办理申购、赎回(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带来不便。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t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九日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9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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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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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9月24日划入销售机构账户。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如需设置或修改本次分红方式,请务必于权益登记日之前(即9月22日之前,不含9月22日),在本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更改分红方式。投资者若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现金红利方式。

  3.3.权益登记日(9月22日)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受理分红方式变更申请,但该申请仅对以后的收益分配有效,而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

  3.4.一只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的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3.5.投资者可在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tfund.com)查询本次分红情况,也可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20-9888)。

  3.6.投资者还可以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润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宇天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麟龙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和合期货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朝阳永续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A84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科地瑞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河南和信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贵州华阳众惠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查询本基金本次分红的有关情况。

  3.7.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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