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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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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8日下午3点半。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施晓越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295,712,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82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253,633,2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16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42,079,1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5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相关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变更部分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295,712,3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012,3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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