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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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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83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资产重组事项的基本情况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兴圣博扬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武汉英泰斯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泰斯特”)49%股权,同时拟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2日、2月21日、3月21日、4月21日、5月21日、6月20日、7月21日和8月20日披露了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具体请见《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005、2020-008、2020-013、2020-031、2020-052、2020-066和2020-077)。

  二、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与协商。为保证审计、评估数据的时效性,公司需对英泰斯特进行加期审计,评估基准日亦作相应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事项仍继续推进,公司将加强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但具体安排需根据双方谈判情况最终确定。

  2、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程序,在尚未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审议公司本次交易事项之前,每三十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3、由于公司未能在首次董事会披露预案的六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公告重组报告书等相关文件,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7号)规定,公司需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4、本次交易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披露的《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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