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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3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且不存在受托出席及代理投票的情形。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大维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发表的意见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拓展海外市场布局,增强竞争优势,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美元(约3.5亿人民币),在越南海防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同维电子(越南)有限公司,建设越南生产基地。

  与会董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5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4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漆建中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为拓展海外市场布局,增强竞争优势,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美元(约3.5亿人民币),在越南海防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同维电子(越南)有限公司,建设越南生产基地。

  与会监事对该议案未提出反对意见或疑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0-055)。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55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同维电子(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同维”)

  ●投资金额:5,000万美元(约3.5亿人民币)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一定的业务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确保对子公司的管理。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拓展海外市场布局,增强竞争优势,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美元(约3.5亿人民币),在越南海防市设立全资子公司越南同维,建设越南生产基地。总投资金额中1,900万美元(约1.3亿人民币)为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3,100万美元(约2.2亿人民币)将作为后续工程建设装修及设备采购资金投入到越南同维的生产经营中。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9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该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同维电子(越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00万美元(约1.3亿人民币);

  注册地址:越南海防市安阳工业园区CN12-C-4,CN12-C-5,CN12-C-6;

  法定代表人:龚谱升;

  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产品的生产、技术开发、购销;进出口业务;

  出资方式: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越南同维100%股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信息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在越南海防安阳工业园区取得88,690.39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土地使用权,拟设立越南同维全资子公司,与共进电子(越南)有限公司协同发展,建立越南产业园区。设立越南同维全资子公司,扩展对越南基地的建设,有利于增强公司获取更多国内外大客户订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国内国际“双循环”布局,能够助力公司实现长期战略目标,对公司发展有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四、风险分析

  1、政策风险

  本次在越南投资,受越南政策、法规以及行业许可制度的影响较大,如果越南相关政策法规出现不利于本公司的变动,将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审批风险

  投资设立越南公司的具体实施还需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3、汇率风险

  由于存在汇率波动,对该项目的投资额度、资产价值计价等方面会有影响,存在一定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要求努力控制相关风险,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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