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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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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0-14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14:30时。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9:15时~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5号海口美兰机场逸唐飞行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磊董事长。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因此无现场投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磊、马鸿瀚、王晓宁、韩东丰、桂钢、孙鲁宁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为三年。

  投票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

  上述六位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136)。

  (二)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徐家力、王勇、罗楚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为三年。

  投票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

  ■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136)。

  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了《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蔡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

  股东代表监事蔡军先生与职工代表监事王阳先生、李淼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为三年。上述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0-13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贷款向股东申请信用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

  本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贷款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临2020-138)。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离任董事、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因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原因,许树茂先生、张伟先生、孟兆胜先生、周清杰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陈昌梅女士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上述离任董事、监事中,孟兆胜先生本人持有本公司20,000股股票,不存在其配偶或关联自然人持股情况,其所持本公司股票在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将在申报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到结算公司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许树茂先生、张伟先生、周清杰先生、陈昌梅女士及其配偶或关联自然人不存在持股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媛律师、张佳琦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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